第四十九章 魁地奇与混沌魔法(第2/2页)

这天,他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奇怪的魔法书,手抄本的。

《混沌之乐》!

这是一位麻瓜——奥斯汀·奥斯曼·斯贝尔,70年代著作的魔法书。

他虽然是个麻瓜,但邻居是个女巫,从小就接触了魔法,后来还娶了她。

这本书就是他以麻瓜的视角来阐述魔法,甚至进一步摸索麻瓜施法的可能。

这位斯贝尔后来在麻瓜世界还成了著名的神秘学者,创立了一种“魔法流派”,也就是混沌派。

这个混沌派不是亚空间四小贩那种需要正义审判,直接化灰的混沌。

它的意思是:

世界本就是不可知的,任何一种信仰体系,无论科学还是宗教都不可能是正确的。

因为人本身就是这个世界微小的一部分,以人类渺小的感官和视角,无法正确的认识这个世界的真相。或者说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比如我们眼中的世界是多彩的,但是在一些动物的眼中是黑白的,另一些动物的眼中则要绚烂十倍。

而一些动物根本没有眼睛,在它们的感知中,世界就是另外的样子。

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而真正能让我们认识到的,只有唯心的世界。强调的就是意志的力量。

为什么世界会出现神和神话呢?因为人天生就害怕混沌。也就是无序。

相比起相信这个世界是混沌无序,没有人掌管的,人们更愿意相信有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一切。

哪怕这个力量的主人是阴晴不定的天神。

但混沌派不把那些宗教偶像视为自己的神。

之所以取名为混沌,就是强调:没有规定、没有组织、没有律法,一切以自身意志和实用为前提。

混沌派相信魔法是一种因意志变化而产生的科学,魔法仅仅是意识影响物质的艺术或者手艺。

其它神秘学及相关组织中搞巫术或魔法中认为,如果乱施用魔法,会受到三倍的报偿。

而这一派认为,三倍报偿的现象不是客观的规律,之所以会出现,只不过是因为使用者自身的内疚与不安情绪造成的。

也就是:我不认可什么三倍报偿,我就白嫖!所以我就能白嫖!我相信的,就是真的!

正因为如此,这一派的思想很活跃,甚至搞出了拿机器猫(多啦A梦)作为神,拿蜘蛛侠作为神,拿咸蛋超人作为神等,都是他们实践魔法的手段,而这样在实践效果中是管用的。

就是自己拿出一个手办,然后不停的向祂祈祷,把祂当做自己的神。

这种心念,最后会成为一种力量,以一种隐秘的方式,把结果引向自己祈祷的方向。

巧合的是,在心理学中也有类似的观点,叫做“吸引力法则”——一般指人的心念(思想)总是与和其一致的现实相互吸引,或者说这是一种“心想事成”。

泰德手里这本《混沌之乐》就是当初斯贝尔原本的手抄本,详细地阐述了“意志魔法”的可能性。

泰德看了之后都有点恍惚:这玩意行不行啊?

在魔法界的普遍认识就是:魔法=魔力+意志。

现在你单纯的说意志,这靠谱吗?

毕竟这个世界是物质的,要是光唯心就能改变现实,那我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真的就要一拳打穿50米钢板了!

但撇开魔法不谈,如果是心灵异能的话——这玩意好像还真有搞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