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八章:合理分工(第3/3页)

如果说朝廷有这个意愿,放开四民之业的限制,相信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愿意支持的。

但是,后面的这几条,就纯纯的是要得罪人了!

所谓严保勘,慎婚姻,说人话就是加强对于宗室身份的审核。

大明的宗室,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生孩子。

没办法,别的基本也干不了啥,但是,正经的王妃,侧妃,都是需要朝廷册封的,礼制繁复,而是需要家世清白,伦序相应,像是出身贱籍,或者说,伦序服属有碍的,压根不可能通过朝廷的审核。

所以大多数的藩王,就干脆先斩后奏,朝廷的册封爱给不给,反正孩子一个接一个的生,天家血脉,总不能不认。

如此一来,孩子上了宗谱,那母亲自然也要有个名分,就这么着,绕过朝廷的册封,娶纳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妾,向朝廷请了一个又一个的诰命。

严保勘,慎婚姻,具体来说,就是加强对于藩王宗室的婚姻管理,凡是家世,伦序不符合标准的女子,一律禁止请封,不得娶纳,私自娶纳的,一律改正另选。

对于未经朝廷册封的擅婚女子所生的子女,只许请名上宗谱,但是不许请封,不会给予爵位,不论是藩王子女,还是郡王子女,每年统一只给最低额度的禄米五十石,郡王以下擅婚子女,不给禄米。

至于立忧制,严刑罚,就更是严苛。

严刑罚容易理解,就是加强对于宗室犯法的管理,像是伊王,广通王,阳宗王这些在地方上嚣张跋扈的亲王,郡王,虽律法不能直接惩治,但是,如若天子亲鞠属实的,要依制从严从重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降发高墙的惩罚。

而立忧制,指的是服丧期间的仪制,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仪制当中,涉及到了继承制度的完善,诸如亲王,郡王五十岁以上无嫡子,方可改立庶子为世子,再比如宗室有弄虚作假,欺瞒朝廷,伪造请封的,要给予撤除爵位的惩罚。

这几条,基本上就是完全从朝廷的角度出发,严格限制藩王的权力,对朝廷有好处,但是对藩王来说,却是大大的坏事。

可想而知,一旦亮出来,必然会引起藩王的极大反对。

但是,这件事,要是由岷王来提,的确也不太合适,太容易暴露这位身在那啥心那啥的立场。

所以,这倒霉事,自然就只能落在文臣的头上。

而作为负责礼制的礼部,肯定是躲不过去的。

哀叹一声,胡老大人抱着晚节不保的悲壮心情,到最后还是上前,道。

“陛下,臣以为此事所涉非小,仪制一道,固然是礼部所掌,然则其中涉及宗禄刑罚等诸事,当与刑部,都察院,户部等商议后,方能拿出完整详细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