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2/3页)

花眠瞧这小婢女气得脸颊鼓鼓的,义愤填膺之态,格外娇憨动人,不禁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婢女是怕夫人觉得自己这话过了,僭越了,失了体统,忙低下了头慌乱答道:“奴婢失言,夫人勿怪!”

“无妨,说说。”

婢女颔首,小心说道:“奴婢姜葵。葵花之葵。”

“好名字,以后你跟着我了。”姜葵微愣,叉着手不知是进是退,花眠对身后墨梅莞尔说道,“你们这些人,倒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婆母那两朵梅花,我这儿前不久走了个兰,如今得个葵,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墨梅也只笑着不说话,花眠便带着这一大一小两个美婢堂而皇之地入了前院。

霍珩将儿子的摇床打好了,将儿子的小襁褓放在里头,世勋打了个哈欠,困惑地盯着脑袋上的一张大脸看了许久,终于闭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他吃了奶会极为宁静乖巧,听话得半点不像霍珩,据母亲说,他小时候便是个恶霸财主性子,凶悍得令十个奶娘都不敢伺候他一个。霍珩从前听了难为情,现在对着自己生的小东西,反倒是觉得怪异。

不似自己,似谁呢?眠眠幼小之时,是这么一个安静甜美的乖乖女么。

他困惑地蹲在婴儿的床边,摇着他的小床,嘴里不知道咕哝着什么,反正不可能是什么歌谣,一面咕哝着,一面目光直直地盯着这小东西。

小东西的五官如今尚未长开,也半点看不出似谁,但只要看着他,霍珩便能很肯定,这是自己的种,不是别人的。

他出神之际,不妨身后的门被敲了几记。

蒙初早已到了,但今日与往日不同,霍将军并没有全副心思都沉浸在公务之中,而是破天荒地蹲在地上,摇着一张小床,床里睡着一个婴儿,手边一个拨浪鼓。蒙初的笑容僵在嘴角,心也于瞬间沉了下来。

“霍将军,这小孩儿是哪抱来的?”她见敲门似乎已无法引起霍珩的注意,索性便走了过去,笑吟吟地问道。

霍珩不悦地蹙了眉,“我夫人抱来的。”

正要问一句“你待如何”,说曹操,曹操便到了,花眠领着两人气势汹汹地迈入门槛,霍珩的手掌扶着摇篮,刹那之间,仿佛气为之夺,说不出话来了。

离开西京以前,花眠因为怀着身孕,数月不曾染过粉黛,如今一旦稍事妆容修缮,便立时神采飞扬,如清涟濯面,白皙而自然,又如露湿牡丹,桃羞而李让。单是一袭普通的月白锦衣站在那儿,都恍如神女。

他是如此想的,蒙初自然也是。

她早在霍珩的母亲口中听说过花眠的美,以为言过其实,但今日一见,却真正是为花眠之美而摄住,同为女子她懂得欣赏,花眠不但皮相是美的,骨相是精致的,更兼之身上举手投足间有种富养的矜贵从容的气度,这是他们汉人崇尚的风仪之美,无怪这些魏人如此推崇花眠的美貌。蒙初虽笑意不退,心中却不可避免地起了妒忌。

人外有人,山外有人,纵然她已有草原第一美人的名头,在魏人的顶尖美女之前,依旧如同蒹葭倚玉树,孰妍孰媸,眼不瞎的能分辨。

而霍珩,她轻咬住了贝齿,霍珩他是眼光最好的那个。

“蒙初公主,久仰大名,如雷贯耳。”花眠淡淡笑说。

她仿佛未曾将自己放在眼中,完全不把自己视作敌手一般,蜻蜓点水的一声问候便掠过去了。但等蒙初终于于腹中存好腹稿,也正要风度翩翩地回敬过去时,花眠却动了,她轻飘飘地越过了自己,走到了摇床边蹲身下来,柔荑就覆在霍珩的指骨之上。

他抬起头,一眨不眨地盯着花眠,思了大半年的女子,如一场梦似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而这一次伸手便能碰到了。

花眠看了眼熟睡的儿子,支起笑靥,问候霍珩:“郎君,你傻了么,我带着儿子来看你了。他名叫世勋,陛下御赐之名,你可喜欢?”

“喜、喜欢。”

霍珩仿佛结巴了似的。

那是蒙初从未见过的霍珩,她见过他举重若轻地挥洒淋漓,于狼烟烽火之中铁蹄踏碎湖影,见过他不动声色斩杀敌军大将,视敌军猛将如同荞麦,也见过他孩子一般,跟手下的袍泽说话逗笑,更是见过他面对自己时,那冷漠而严肃的面孔。但她从没见过,在夫人面前紧张得手脚都担忧放错,一说话就结巴的霍珩将军。

他的夫人这般美貌,世所罕有,他们的结合,甚至都说不出是谁的福气。蒙初的手藏在挽袖之中缓慢地收紧,常年持刀的手虽瘦弱却有力,掐得骨节都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姜葵扯着嘴角别过了头去,仿佛不屑于一顾。

此之一生,蒙初是骄傲的大漠明月,不曾败北,但如今,她却接二连三,败在这对夫妻的手中,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何为嫉妒的滋味,何为不甘而恼恨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