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分别(第2/3页)

“嗯,哪天等你修出一朵金莲,记得来京城玩。”王柄权脸上带笑意。

他自知说多了只会更加不舍,所他说完就洒然转身离去。

待其身影即将消失在二人视野中时,朴问这才轻声开口:

“有没有觉得,师兄挺帅的。”

小姑娘微微点头,“也许这就是侠士吧。”

已经走远的王柄权好巧不巧,刚好被一块凸起的地砖绊了下,一个踉跄跪倒在地。

他下意识地看了眼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后这才迅速起身,掸去身上尘土,继续作潇洒状。

……

乞罗镇外,王柄权严荣荣一人一马,对着一辆马车挥手告别。

车上坐的是姜修业祖孙俩,阿茶负责驱车。

因为王柄权还要去曲先卫探望一下驻守在那的王柄儒,所以就让阿茶先把两个书生送回京城。

边塞危机重重,搞不好就会蹿出一些散兵游勇,姜老儒生祖孙俩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一不小心就成了拖累,严重点搞不好还会出师未捷身先死,所以还是先回京城稳妥些。

送走三人后,夫妻二人翻身上马。

王柄权回头看向乞罗,落日的余晖中,眼前的小镇被镀上一层金色。

“哎……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王柄权感叹着。

“应该会很快吧。”严荣荣附和道。

“不过也好,没了这些电灯泡,咱夫妻二人总算能正儿八经地来一趟旅行了。”

王柄权说完,回过头看向身旁女子,胸中烦闷随之一扫而空,随后便轻夹马腹,向北而行。

严荣荣嘴角上扬,紧紧跟上,轻声询问到:

“相公,我有一事一直不解。”

“说。”

“何为电灯泡?”

“额……那是一种在夜晚也可以照明的东西,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灯笼。”

“哦,原来如此,这比喻还真是形象呢。”

夕阳逐渐下沉,两人的身影渐渐远去。

……

自乞罗至曲先卫,有两天的路程,中间要经过一大片戈壁滩。

戈壁滩内少有植株,就更别提能吃的东西了。

所幸王柄权二人早有准备,提前储备了干粮和清水,倒也无需忍饥挨饿。

二人走了一天,一路上除了石头就是黄沙,属实没什么值得欣赏的景色,中途唯一称得上有趣的,恐怕就是晌午遇到的那伙响马了吧。

一大片开阔地上,两个刀客,各自使着蹩脚的刀法,在那掰命,周围有四五个看客,都是腰间悬刀,身上带疤,一看就是常年将脑袋捆在裤腰带上的角色。

王柄权本来只想看个热闹,不成想倒惹上了麻烦。

围观五人中,出了个不开眼的家伙,大概是把王柄权二人当成了不谙世事的公子小姐,在和身边同伴窃窃私语一番后,便朝二人走来。

“小哥,借点银子花花。”

一名矮小干瘦的家伙率先开口,对方嘴上说着借银子,眼神却是一个劲往严荣荣身上瞅。

要知道在这片戈壁滩上,姑娘可比金子还要稀罕,尤其是如眼下严荣荣这般水嫩的姑娘,更是几个月都未必能瞧见一个。

先前就有一位公子哥,许是武侠故事听多了,挎着把精美宝剑就敢带着美眷出行。

二人一路说说笑笑,丝毫没意识到早已被人盯上,到了当天晚上,一队响马包围了他们,那公子哥根本来不及反应便被绳子套住了脖子,然后拖行十余里活活给拖死了。

至于那衣袂飘飘的女子,自然是生不如死,被十余名响马轮流享用,最后不堪受辱,撞石而死。

这事在整个戈壁滩传开,令其余没参与其中的响马羡慕不已,今儿个正好遇到王柄权二人,让这几个除了好事什么事都干的响马不由心头一动,尤其是为首的干瘦男子,在看到一袭红衣的严荣荣后,更是心头火热,恨不得马上将对方就地正法。

……

“滚!”

面对这群苍蝇,王柄权一个字都懒得多说。

“他娘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把这小子手脚都剁下来!”干瘦男子发话道。

他身形虽然矮小,却是帮内一名小头目,因为擅于攻人下三路,且下手狠辣,所以被冠以“滚地龙”的称号。

不管此人再如何精通于下三路,和眼前的严大小姐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些。

只见严荣荣满脸含笑,翻身下马,缓步来到“滚地龙”面前,在对方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瞬间踢出一脚,直中要害。

严荣荣出脚之刁钻,连全盛时期的王柄权都得掂量掂量,就更别提眼下一个会点三脚猫功夫的匪寇了。

素有“滚地龙”之称的男子受此重击,立时疼得跪倒在地打起滚来,成了名副其实的滚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