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星期六,谭维一大早就起来了,准备去岳父母家帮忙,但小冰不肯起来,哼哼唧唧地诉苦:“眼皮好沉啊——腰好酸啊——背好疼啊——求求你了——让我再睡一会吧——”

  他觉得小冰可以迟到,但他迟到了不好。小冰是亲闺女,父母心疼她,她不去帮忙没什么,但他这个做女婿的,如果也不去帮忙,岳父母就会不高兴了,因为A市就兴女婿上丈母娘家做苦力。A市的丈母娘们最爱在一起比谁家的女婿勤快不勤快了,如果谁家女婿不勤快,丈母娘脸上就没光,显见得自己的女儿“降”不住女婿,那丈母娘就要在女儿耳边吹点风,怂恿女儿对女婿“家法处置”,听说为这种事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他的岳父母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一般没叫他去做什么苦力,可能现在也没什么苦力可做了,再加上他跟小冰住在A城东部的大学区,而岳父母住在A城西部的商业区,离得比较远,也不能大事小事都叫他过去做。

  他姐夫不大勤快,所以不怎么讨他父母喜欢。他妈妈总是用他姐夫做反面教材来教育他:“别学你姐夫,一来就伸着个腿躺那里看电视,都是等人家把饭做好了才伸筷子吃。老话说‘力气是奴才,去了又回来’,多帮你丈母娘做点家务事,不会累死掉的。”

  他也看不惯姐夫那一套,每次来他家都是什么也不干,让自己老婆忙着带孩子,让两个老人在那里忙活做饭。有时他妈背地里说起这事,他姐就哭,说他姐夫根本不愿意来丈人家吃饭,每次都是她勉强拉来的,来了不做事她也没办法,为这事也吵了多少次了,没一点用,总不能为这事离婚吧?

  他父母只能叹气,说:“算了,他在我们这里做不做无所谓,只要他在你们自己家里做事就行了。”

  他姐总是说姐夫在他们自己的小家里还是做事的,但谭维打死也不相信他姐夫在自己家里就会勤快到哪里去。一般人都是家懒外勤,既然他姐夫在丈母娘家都这么懒,在自己家里怎么会勤快呢?只不过姐姐要面子,不肯承认罢了。

  他不想让小冰也落到姐姐那种尴尬的境地,所以他每次去岳父母家都是抢着做事,岳父母一直很夸他,小冰也觉得很有面子。其实生活已经这么现代化了,还有多少家务事要做呢?无非就是做个饭,就算天天做,也不会把人累死,更何况他也不是天天去岳父母家。

  今天既然请了客人,那他更要去帮忙,不能让岳父母在客人面前丢了面子。但小冰不肯起来,他只好说:“那我先过去了,你也尽早赶过来,别让一家人等你开饭。”

  他漱洗了一下,就准备出发,临走的时候问小冰:“要不要我帮你把早餐买来?”

  “不要,不要,”小冰撒娇说,“刚睡着,又被你叫醒了——”

  他没再说什么,出门去乘公共汽车。岳父母没叫他买菜,说菜场离得有点远,他又只能坐公车过去,买了菜也不方便拿,还是让他们自己去买吧。昨晚他打电话问了一下,岳母说菜已经买好了,他过去帮帮忙就行了。

  他岳父一手菜烧得不错,平时基本是岳母做家常便饭,但如果他们过去吃饭或者家里请客,都是他岳父下厨。岳父还是数学特级教师,脑瓜子很灵光,听说当年是因为家庭困难才选择读师范院校的,毕业后就做了中学老师,不然的话,说不定也混成个院士什么的了。

  这也是他岳父母特别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原因,一是他们自己年轻时没实现的梦想只能靠儿女来实现,另外也因为学校里有些一般教师的孩子都出了国,他这个特级教师的孩子有什么理由不出国呢?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不想争个面子?既然自己这一辈已经比过了,结果也基本见分晓了,那就轮到比下一辈了。

  岳父母见他这么早就过来帮忙,而让妻子在家睡懒觉,自然是很高兴。岳母问他吃早饭了没有,他说还没吃,岳母就忙着来给他煮面做早餐。他抢过去自己煮了。吃完面,他就帮岳父打下手,做些洗洗切切的活路,两翁婿边干活边讲点像棋的事,倒也其乐融融。

  小冰一直睡到饭做好了才过来,跟小陆同时到达。小陆在门边换拖鞋时说:“国内的女同胞真的厉害,穿这么高的鞋,还走路飞快,我跟都跟不上。我在美国那边很少穿皮鞋,都是穿SPORTSSHOE,今天被我妈逼着穿双皮鞋,太不习惯了,走了这么几步路,就把脚走痛了。

  小冰跑到谭维跟前,一边在他肩上摸摸捏捏地按摩,一边说:“辛苦了,辛苦了,累了吧?哇,好香啊,我跟小陆两个都是赶饭的,闻到饭香才跑来。讲个笑话你听,我在大门那里看见一个人,穿着一双火箭皮鞋,走路一拐一拐的,正在想这是哪个乡巴佬,却发现是我们的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