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我是主角(第2/3页)

所以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我借了很多工具,开始分解这块石头。

在此之前很多人研究过,没有用的一块石头,但是我就是感觉他有用。我为了分解这块石头,整整用了两年时间,用尽了工具!

因为分解这块石头需要力气,我的修炼,居然比平常还快。

这一定是我的金手指给我的磨炼!

一块一块的碎石从这块巨大的石头上被我磨下来,扔掉。

终于,在那天,我感觉到了石头的柔软!

是的,你能相信石头柔软么?我相信。

因为,我见到了。

在我用各种办法,砸了这块石头两年之后,这块石头变得只有篮球大小。

而且,用手摸上去,很细腻的感觉,就像是美玉一样的质感。

我开始往里继续磨,然后他变得很柔软。

很容易,就开了。

而且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的,被我掰开了。

在那一刻,我甚至没看里面有什么,但是我很确定,我的金手指,到账了。

我的主角之路,终于开始,我的废柴逆袭之路,终于展开,我即将开始装逼打脸闯天下闯江湖了……

这里面,果然有一块石头。

我摸到这块石头,我的心顿时安定了。

外挂,妥妥到账。

我果然是主角。

然后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然后我发现,这块石头,不对,应该是我的外挂。貌似用处并不是很大,它只是完美的隐匿我的气息。

上课的时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说话,所有老师和同学都察觉不到我的存在。

甚至他们会遗忘我。

于是我将这块石头收了起来,我已经知道了它的用处。

隐匿!

虽然并不知道能隐匿到什么级别,但是有了他,我什么都可以有。

我家穷。

从得到石头开始,我开始尝试。我先去偷了邻居家的钱,就跟着他们回家,然后看着他们将钱放起来,然后我出手,拿走。

没发现。

然后我又偷了很多人。

从来没人发现我。

然后我去超市,去商店;看上什么东西,拿了就走。没人注意我!

然后我开始去药店,丹药店,修炼物品店,看上什么东西,我拿着就走。

没人注意我!

我的修为,开始飞速增长。

这很正常,我是主角嘛!

我是任中龙,人中之龙!

后来,我去星魂玉店,去银行……所到之处,畅通无阻。

没有任何人发现我。

我就是这么牛逼。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突破了先天。修炼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是,也赶上了大部队的速度。

二十二岁,到了胎息境界,然后开始做任务。

我发现了,我有这个特征,我应该做刺客!

无往而不利。

我完成了很多别人完不成的任务。

我在胎息境界,我能暗杀丹元境界,而且是丹元境界巅峰,完全没有任何意外,我就这么走到他的身后,一刀砍在脖子上!

如果砍不死,我收刀,站在一边就可以,他发现不了我。

等时机合适了,再砍一刀。

到了我二十八岁,就已经丹元宗师。

我娶了我们的校花做老婆,但是我很失望,我暗恋了她这么多年,但是上床后,我发现,她跟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同样的感觉。

索然无味。

所以我在外面还养了不少小姑娘;那些资质一般但是长得挺漂亮的小妹子们,武道前途走不远,但是,玩起来很爽。

我有的是钱。

我有的是资源。

我活的,比谁都潇洒。

或者应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潇洒。

到了我进入婴变境界,我的名声,已经很响,我在丹元境界巅峰,就已经能够暗杀化云!

我所接到的任务,没有完不成的。

来无影去无踪,被江湖人称为,鬼杀手。

他们都说我实在是一代天才。

越级杀人,如此简单。

我默默地看他们讨论,不屑一顾。愚蠢的凡人啊,你们怎么能知道,作为主角身上,都是有什么样的你们所不了解的逆天的装备?

我就站在你身边,你都发现不了我啊!

接连完成了几个别人根本完不成的任务之后,我成了地下世界的王牌杀手!

在婴变初期的境界,就成为王牌杀手,我是古往今来第一个!

在我之前,从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我是天才。

这一点确定无疑。

我是主角。

这一点也是确定无疑。

只要我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走,迟早有一天,我会站在世界的巅峰。

每当他们讨论左右天王的时候,我就这么平淡的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