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安洁回到家,也没心思看书,洗了个澡就跑床上躺下了。她现在基本认定是聂宇告的状了,虽然这使她仍然处在被系里处分的危险之中,但这样一来,“素鸡”的事就肯定跟DR.CANG没关系了,所以她仍然是高兴多于担心。

  不过聂宇的事使她在感情上又受了一个打击,她以前虽然不喜欢聂宇,但还是把他当一个追求者来看待的。他对她说乌钢坏话的时候,她觉得他是在吃醋,而一个男生为她争风吃醋做点过分的事,她还是能容忍的。但是一个男生为了RA的钱来接近她,然后又为了RA的钱来告她的状,这就太可恶了,好像她现在只能靠姐夫手里的RA吸引几个想到D大读MBA的男生一样,这叫她脸往哪儿搁?

  这使她对爱情很灰心丧气,也许美国不是一个谈爱情的地方,男生都在为前途打拼,哪里有闲心来谈情说爱?首要问题是在美国站住脚,站住了脚才谈得上其他的东西。

  她这样想想,也就不为聂宇或乌钢的事生气了,不都是为了生存吗?也许这就是男生的悲哀,女生站不住脚,还可以找个男人来帮自己站住脚,嫁人嫁得好,是女生的光荣,没人会瞧不起她们。但如果男生站不住脚,就没人能帮他们了,他们只有靠自己。如果男生靠娶人来站住脚,就会被人瞧不起了。

  再看看那些已经站住脚了的男人呢?他们就开始打那些还没站住脚的女生的主意了。她想起今天在餐馆看见木亚华的老公跟一个年轻的女孩那么亲密的样子,那不就是一个站住了脚的男人在勾引一个尚未站住脚的女生吗?

  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木亚华,本来她这人是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原则的,但这不是别人,是她的好朋友木亚华啊,她怎么好意思让木亚华蒙在鼓里呢?木亚华说她老公总是在LAB里加班加点,以为那只是老公想把做饭的事赖给她,哪里知道老公是在搞婚外情!

  她真的是替木亚华抱不平,钟新的长相远不及木亚华,现在就是如此,那年轻的时候就可想而知了。不是都说女人老得快吗?木亚华三十多了,还有现在这个样,年轻时一定是系花级人物,而她的老公呢,可能四十不到,但已经有秃顶发福的趋势了。安洁最不喜欢看秃顶发福的男人了,虽然很多人都说男人长个啤酒肚子是有钱有势的象征,但她不喜欢看有啤酒肚子的男人,可能是因为她对有钱有势不感貌。

  她又想到DR.CANG,觉得他也属于已经站住了脚的那一类。他到美国比较早,做了副教授,有了绿卡,说不定连美国公民也有了,于是他利用这一点,哄骗那些尚无身份的女孩,说不定崔灵就是这样被他搞到手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坚决不相信DR.CANG会因为怕“素鸡”到系里告状就置“素鸡”于死地,但她坚决相信他会搞婚外情。他给她的印象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因为善良,于是多情,因为多情,于是多爱,因为多爱,于是多妻。

  她有点搞不懂的是她自己,她以前知道她有老婆的时候,似乎不怎么难受,但一旦知道他有崔灵这样一个“二奶”,就觉得非常难过,这是为什么?

  她想很可能是他那个老婆离得太远,她从来没见过,所以就不觉得他老婆的存在,而崔灵是近在眼前,太真实了,所以特别刺眼。也可能是因为当她知道他有老婆的时候,她是把他列在UNAVAILABLE行列之内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对他有任何指望。等到知道他有一个情人的时候,这种感觉就变了,原来他还是AVAILABLE的,只不过已经AVAILABLE给别人了。

  呸,三手男人!

  呸过了,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在证明DR.CANG“有罪”之前,没有A假设他是“无罪”的。崔灵说的有道理,这些事情,谁说了都没用,重要的是讲事实,她又没看见过DR.CANG跟崔灵在一起,崔灵又没说他的男朋友姓苍,她怎么能这么武断地认为DR.CANG就是崔灵的男朋友呢?用崔灵的行话来说,她掌握的都是CIRCUMBSTANTIAL的证据,在审判中不能起什么作用。

  我们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很早就总结出了这方面的经验:“捉贼要赃,捉奸要双”,多么朴实的语言啊,但其精华跟“证明有罪之前先假设无罪”是一样的。现在她还没捉到“双”,怎么能轻易下结论说崔苍二人是情人呢?

  安洁觉得自己也沾染上了崔灵的侦探情结了,想问题看问题都有点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崔式探案法”。她现在也很想亲自侦探一番,看崔灵的男朋友到底是不是DR.CANG。但她不知道该怎样侦探,难道也跑到DR.CANG门前去盯梢?盯谁呢?还不如盯崔灵。那么就等崔灵下次回家的时候,跟在她车后盯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