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一下,这个故事不是老黄被人“甩”的故事,也不是他“另起炉灶”的故事。他被人“甩”的故事其实没什么故事,在跟贴里就已经讲完了。他“另起炉灶”的故事因为涉及到一位网友,而这位网友我现在联系不上,所以不能擅自写了贴在这里。我给那个故事选的题目叫,相信那位网友一看这个名字就知道是指什么,如果她不反对我写这个故事,请用悄悄话跟我联系,我保证那故事写出来不会损坏任何人的光辉形像。

  的故事就是我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女网友的故事,是跟的故事差不多的时候到我手里的。那时我手里同时有两个故事,感觉很富裕,象土财主一样。

  记得黄颜若干年前就吹嘘过:“我有两个BABY了,如果你们两个都哭起来,我抱谁好呢?”

  这在现在当然是不成其为一个问题的了,哪怕我正在呜呜,只要另一个BABY也在哇哇,黄颜肯定会置呜呜于不顾,直奔哇哇而去。

  我当然不会责怪他,因为我不会跟我的儿子争风吃醋。但我的确曾为先写哪个故事费了一番脑筋,因为我不想任何一个“BABY”感觉自己被冷落了。最后我选择先写,第一个原因是的故事跟我以前写过的那些故事比较相似,我想一气呵成地把窠臼全都落了,然后再呵一口气写点别的;第二个原因是有的读者要求我先写男同胞的故事,既然我码字都是为了知傻的,所以恭敬不如从命,先写了。

  本来我抱完那个BABY就准备抱这个BABY的,但一直没想好一个题目,所以就拖了下来。现在这个题目也是临时乱凑的,已经被很多人用过了,不过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别人没用过的题目,只好争取在用法上与他人略有不同了。

  据说这个“不渝”的“渝”是“改变”的意思,所以“至死不渝”就应该是“到死也不改变”的意思了。“至死不渝”在中文里一向是用作褒义的,大多用来歌颂海枯石烂的爱情,但有个相似的英语说法,有时却被拿来用作贬义。这个英语说法就是TillDeathDoUsPart,有个电视剧集就以这句话做题目,写的都是夫妻反目,最后一方谋杀另一方的故事。

  可见“至死不渝”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最好是该渝则渝,该不渝则不渝。不过还是那个老问题:谁又能把握得这么好呢?在一方看来该渝的时候,另一方可能认为不该渝,那到底照谁的做呢?

  这个故事跟我以前写的故事应该是有一些不同的,不是我刻意创新,也不是我刻意突破自己,而是碰巧这个网友提供的就是一个比较不同的故事。

  我是完全不动脑筋创作故事的,有人给我故事我就写,没人给我故事我就不写。我想不出为什么要创作一个故事出来,我也不喜欢看“创作”出来的故事,即便真是作者创作的,即便作者声嘶力竭地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我也当真事来看。如果实在太“创作”了,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当真实故事来看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老爸对我这么积极地写这些故事是有点大惑不解的,说我应该写点比较有份量的东西,能进入文学史的东西。他觉得我现在还不如小时候写得好了,小时候写的东西,他还有兴趣找人为我出版,现在我告诉他说有人要出版我写的故事时,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写的故事既不象能流行的,又不象能流传的,他不明白出版社到底是图哪一头。

  我告诉他说:“有人在建议把以为代表的这类小说专门列为文学的一个分支,重点讨论,说不定以后你教文学的时候还得专门为这个分支开一个讲座呢”

  我父亲说:“纪实小说早已有之,还列什么分支?”

  呵呵,一语道破天机,内行是唬不住的。

  我老妈很不喜欢我爸这样看轻她的女儿的,跟他文斗说:“我的艾米还在TEENAGE的年代就能写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说明她不是不深刻,而是早就深刻过了,现在是成熟之后的单纯,喧嚣之后的平静,绚烂之后的简洁。你瞧不起她写的东西,那你写一个出来我看看……”

  我爸申辩说:“我没有瞧不起她写的东西,我也没有说我写得比她高明,我只是说她可以写得比这更好……”

  于是我把杀手锏拿出来对付他:“你爱我,就请给我自由,包括我瞎写乱写、不写到你希望的那么好的自由。”

  我老爸一看连“爱”和“自由”都扯出来了,还以为是裴多菲大人驾到,马上着了慌:“我哪里有限制你的自由?我一向就是最看重你的自由的,难道你不知道爸爸是最爱你的?”然后心有不甘地说,“你就是在你爹妈面前狠,等你的儿子来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