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七节(第2/5页)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喂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舍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