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邂逅法则(第2/2页)

所谓的邂逅计划,就是烈焚关于几人想要一窥天道,给陆不弃提的建议。

法则之力无处不在,毕竟天地万物,都是符合天地法则,才可能存在的。不仅仅是实质的事物,虚幻的一些概念,基本上都符合天地法则。

存在即合理,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不过虽说到处都是天地法则,可也不是瞎呆在一个地方就能够让人感悟出天地法则。

因为天地法则就跟自然万物一样,种类何其繁多?

要说悟性和根骨什么的,其实在这一刻就显得尤为重要的。

如果天生对某种天地法则没有共鸣,那么就算是在一些地方呆上一辈子,都不可能能够窥得天道的。

所以,除了天赋外,更重要的是有自知之明,得知道自己在哪方面有天赋,可能跟什么法则有共鸣,才是最关键的。

就像陆不弃,他最先感悟出的法则,是火焰法则分支的熔化法则,为什么?

这可不是无迹可寻的。

陆不弃从小就表现出跟火结缘,无论是炼器还是炼丹,陆不弃都表现出了对控火的极大天赋,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年轻自己摸索着就能感悟出念动火转这种极其关键的铸剑之法。

而像五狱天地术的修习,虽说陆不弃对其他的几种天地术同样学得很快,但是最快的,还是莫过于焱罗天焰瞬,而且他所展现出来的形态,也常被烈焚夸赞,说比狂神要强上几分。

从这些迹象来看,陆不弃天生跟火焰法则就是比较有个共鸣的。

所以,在那种极其关键的时刻,熔化法则才能够在非常恰当的时机青睐于他。

狂神突破到窥天境的时候,领悟的法则之力,是怒击法则,这种法则之力能够让狂神的战斗状态更加霸道。

这怒击法则,是怒意法则之下的法则。

狂神并非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在其他人看来,他就是个亦正亦邪,喜怒无常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有“狂神”这样的称号。

所以他第一次感悟的法则,正是情绪类的法则,而且是怒意法则,也跟他的性格有关。

有狂神和陆不弃这两个人的经验,烈焚也足够总结出这个结论。

不仅仅是擅长什么,一些优点和缺点无疑也可以有对应的法则的。

陆不弃深以为然,将这种概念告诉龙不离三人时,三人也都十分的赞同。

这半年的时间,也就成了三人自我剖析和认知的过程。

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事物?擅长什么样的能力?有什么优点,又有什么缺点?

这些都是龙三人需要深入自我剖析的。

而现在,三人对这大半辈子的认真剖析,也听取了一些旁人的看法,对自我也算是有了一个颇为全面的结论。

这样同样会有可能出现偏差,毕竟人或许只有到死亡那一刻,才可以真横盖棺定论。

可至少,三人对自我的认知,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陆不弃则准备带着三人去更可能领略到这方面法则的地方,去邂逅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