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再得传承

回到平城县城中的日子,很是枯燥。

丘志清现在正处于蜕变疗伤状态,原本还想着,入世修行,尽量少动用法力,这下好了,简直就是如他所愿!

平城的夏收已然完成,总体比之往年,小麦的产量高了一成。

这是因为丘志清带来的粮种有限的原因。

粮种不需要重新培育,直接自家留种即可。

如此一来,乡民们看到官田的收成,再对比自己的收成,明年该种什么,不言而喻。

乡民们亦是对之前,自己对县令的不信任,感到羞愧。

不过羞愧归羞愧,再来一次,他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在刚收完麦子之时,丘志清便指导乡民们,补种一些豆类植物,黄豆、绿豆,麦收后均是种植的好时节。

然而丘志清之前并未种过,他只种过小麦和枣树。

却是没有改良的种子给乡民们种植了。

随着羊毛纺织的兴起,郑岩主持下的平城,与草原的贸易亦是开始繁荣起来。

买他们的羊毛,纺织成布料,再卖给他们,中间的差价,便买些牛马,卖与内地。

虽然有雁门世家的封锁,不过平城东边便是幽州刺史部的代郡,在发现丘志清他们走了幽州刺史部的门路之后。

这些雁门世家发现,这果然不是二八开可以打发的,起码三七开!

然而他们连丘志清的面都没见着,就被郑岩给打发了,笑话,现在的上等羊毛纱,可是洛阳的贡品。

还需要看他们的脸色?

有了钱,丘志清自然想干点实事,办学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他还是比较认同荀子的那套理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修其恶则为恶!

人之初,本无善恶之分,全靠后天教育,让“善”成为普世价值,而后便是下一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让人吃饱穿暖,才能让这个“善”的普世价值被更多的人遵守。

因为遵守这个普世价值,便是维持他们现有的生活,律法,只是最后手段!

这便是丘志清的理解中的荀子理论,所以荀子很喜欢劝学,丘志清也很喜欢教学。

笔墨纸砚没有,那便弄个简易的黑板与沙盘,粉笔还不好办么?石灰早就有了,捏成条或者块,随他喜欢。

于是丘志清白天教学,晚上便在田埂上,观察大豆的生长,便做对照组实验,用自己的阳神之力,催动斡旋造化,一点点的改变。

久而久之,竟然传出平城县令爱民如子,怕乡民们吃不饱,每日睡在田垄间,与作物为伍的谣言。

倒是在丘志清的名声,随着商队的传播,越来越广,什么良医贤臣之类的,不胜枚举。

之前雁门世家,给他泼的那点脏水,直接被热心群众洗白。

然而好景不长,熹平三年十月,这是丘志清来到这个世界第四年。

也是来平城当县令的第二年,虽然第一年只有两个月。

这是丘志清第一次当官,这才发现,原来当官和当道士真是大有不同,看着治下之民,吃饱穿暖,一天天变好,便是他此刻最大的成就。

这成就满足感,不亚于自己当初入道之时!

正当丘志清望着收获的乡民,身心舒畅,想入非非之时,眉头一挑。

“天书玉璧”竟然又给了自己一道传承。

上次自己嵌入城墙中,差点没命,它都没给自己传承,现在看个收大豆,竟然给了自己一个传承。

嗯,不对,是两个!

“呼风唤雨”,这个好理解,毕竟自己刚刚就想着收成的事情。

不过这个“纵地金光”,他不得其解,难道是让他下完雨赶紧跑路,以免淋湿自己?

原本丘志清觉得,这“呼风唤雨”,应该和张天师的开坛祈雨差不多。

不过细看之下,却是有很大区别,简单来说,开坛祈雨,是求人办事,“呼风唤雨”,是自己干活!

“纵地金光”就好玩了,入门便可日行千里,不过他这个日行千里,是一日只能用一次,一瞬间便能跑到千里之外。

这是入门阶段,以后就看自己本事了。

毕竟数学的入门是壹加壹等于二,上限么……他不知道!

仔细参悟后,丘志清不难发现,纵地金光虽然好用,不过有刚开始施法有前摇。

极其容易被打断,还不如自己,修炼斡旋造化之时,无意间悟出来的身化剑光好用。

因为身化剑光既不需要前摇,同时还具备强横的攻击力。

这点之前在强阴县城中,便可以看出,当时有着阵法加持,突然出现的墨色莲花,都被猝不及防的丘志清直接撞碎。

就是不知道那个墨色莲花到底是什么东西,碎了还能重组,还能变成长枪,保护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