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燕云劫 第六十八章 海上保险(第3/3页)

“也只有大人能体谅我们的辛苦。”诸海商都说道,集云社那几艘大海船,他们中大多数人亲眼目睹过,这么说倒不是奉承林缚。

“我想了折中的办法,说出来与大家共商。”林缚说道:“我麾下还有集云社行商事,想来大家也清楚。打比方说,从登州运粮到津海,船东若是愿意将货物、船只折价,按照船只的坚固程度与抗风浪能力,以百抽六或百抽三的比例向集云社交纳保金,从登州运粮到津海,途中遇风浪导致沉没,或遇海盗导致船货被劫,则事后都可以从集云社获得足额的船及货物赔偿,若一路顺风的走完全程,保金则为集云社之盈利……为保证集云社在津海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我将在津卫岛存两万两现银作为本金。当然了,诸位若觉得这个生意能做,也可以投本金进来参一股,将来盈亏自然也是共同承担。”

“这……”孙丰毅疑惑地问道:“大人要跟我们一起做生意。”

“做生意还是其次。”林缚笑道:“主要是航海的辛苦与凶险,我也能体会一二,聚集大家的力量,愿意在出海前投保金者,虽然走一趟少赚些钱,但也不用担心途中遇到风浪或海盗会倾家荡产……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林缚大概记得西方很早就出现了海上保险业,不过他认真观察过大越朝的海商现状,零碎不成规模,没有这种共同承担损失,分摊风险的保险业雏形出现。

没有出现,并不意味着林缚不能催生。这么做的好处,除了能促进沿海府县商贾,乡豪投资海船的热情外,以集云社或江东左营的名义,成立类似海上保险业的商业组织,一旦海商,船主体会到“共同承担损失,分摊风险”的好处,便会更依赖这种分摊风险的模式,自然也就以江东左营为核心形成更紧密的海商势力集团,并成为支持集云社、江东左营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