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未死良狗烹(第2/4页)

但是,武昌城头一声枪响,天下烽烟四起,把责任推给盛宣怀成为最为简洁有效的卸责方式,如同甲午战争之后,责任都必须由唯一干事的李鸿章来承担。

10月16日,御史史履晋弹劾盛宣怀,他一方面承认铁路商办出现大量问题,另一方面却认为盛宣怀的方案是为了达到其“独揽利权,调济私人”的目的,并且“未经阁议,遂将先朝谕旨一概取消”,盛宣怀的因省制宜的补偿政策则被指控为导致“人心愤激,大起风潮”的原因。这位显然没有理清基本事实脉络的言官,还是一位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混混,他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铁路依然商办,已开工者照常动工,未开工者迅速赶造,股款不足,则由国家补足。这一方案与晋惠帝听说百姓无粮,却质问“何不食肉糜”相差无几。

10月26日,又一位御史范之杰上奏,认为川鄂动乱主因并非“赵尔丰之操切罗织、瑞澂之弃守潜逃”,而是“横绝中外”的“神奸巨蠹”盛宣怀。他指控盛宣怀之所以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是为了进行股市的内幕交易:在铁路国有宣布之前,盛宣怀已经派人到广州低价收购了大量的粤路公司股票,所以粤路商股十足偿还,盛宣怀大捞一把;而川路公司的股票,盛宣怀未能收得,因此才不断打压。当然,这又是风闻而已。这位御史提出,盛宣怀目前只是一个部长,如果他处在副总理的位置上,“盗玉窃钩,何事尚不可为”,“方今主少国疑,而有大臣奸横如此,苟不宣布罪状,明正典刑,恐君权陵替,后患更何堪设想”。将盛宣怀的问题上纲上线到篡班夺权的高度,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

以宪政之名

对御史们的指控,盛宣怀可以无视,但来自国家议会(资政院)的攻击则是直接而致命的。

10月25日,资政院第二次会议,盛宣怀成为讨论的主题。这一天下午1时会议开幕,资政院总裁世续却称病不出,由副总裁、教育部副部长(学部右侍郎)李家驹主持。

会议先对上次会议讨论过的三项议案简单回顾,众人无异议,均通过。于是进入第四项议程,讨论议员罗杰的提案,题目是《内忧外患,恳请标本兼治,以救危亡具奏案》。提案人罗杰先上台作说明。罗杰将解决川鄂动乱的办法分为治标、治本两种,治标又分宽严两种,严的办法就是将盛宣怀、赵尔丰、瑞澂三人“按律严惩”。邮传部部长盛宣怀的罪名是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既没有交付内阁讨论,也没有通过资政院审核;四川总督赵尔丰的罪状是“先时赞助保路同志会,旋诬为匪,激成大变”;湖广总督瑞澂的罪状是“事前既无防范,事后则弃城遁逃”。宽的办法则是在四川立即释放被捕的蒲殿俊等人,在湖北对造反的新军“多方招抚,设法解散”。而治本,就是要尽快召集正式国会,组织完全责任内阁,并确定宪法,保证人民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三大自由。议长问:“诸君有无讨论?”众人喊:“无讨论。”大多数人站起表示赞同,于是这份议案轻松通过。

第五项议案,是由议员牟琳及易宗夔联名提交的,题目是《部臣侵权违法,激生乱变,并有跋扈不臣之迹,恭恳惩治具奏案》,矛头集中在盛宣怀身上。

20世纪初,冰雪覆盖下的秦皇岛铁路。大清国的铁路成为肃杀的严冬,冻结一切。

议长请提案者上台解释提案。牟琳说,从法律上看,盛宣怀的铁路国有政策未经过阁议、未交院议,引进外资也只是通过度支部大臣商议,且不由主管部门主持,“独断行之”,违反了法律;从政治上看,“凡立一政策,必期能富国利民,而盛大臣既损失川民之利益,激成变乱,变起复无法以弭之,致令鄂乱踵起,大局动摇,推原祸始,盛一人之事。至于电陕调兵,尤为跋扈不臣之实迹”。他请求将盛宣怀“明正典刑”,否则“无以服人心而平乱事”。

议员刘荣勋赞同道,自立宪以来革命之说本已渐息,等盛宣怀提出铁路国有,“解散人心”,“革党乘机煽乱”。议员籍忠寅附议。邮传部特派员举手请求发言,“众止之”。于是进行表决,将议员的意见加入议案,由秘书官“朗读修正案”,进入二读。

二读中,议员籍忠寅解释说,修正案中增加的部分就是盛宣怀的犯罪事实。议员陈懋鼎则表示,盛宣怀此人“运动力甚大,本院议员谅不至受其运动”。议员李文熙提出有几个问题要质询邮传部特派员,议长表示,应让议员们发言之后再行质询。

议员黎尚雯将盛宣怀的罪状总结为四条:违宪之罪、变乱成法之罪、激成兵变之罪、侵夺君上大权之罪。这几条罪按律当绞。这引起了议员们的极大共鸣,李文熙、李素、顾栋臣等纷纷跟进,表态支持。而汪荣宝则大声呼喊应当命令盛宣怀亲来答复,众人大声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