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央采取的措施(第2/2页)

第五,利用新编和混编的方式推动部队的中央化。一方面,成立新的部队,自1937年抗战开始时,国军部队总额仅有49个军、177个师,经逐年的扩张,至1944年底止,已增至124个军、354个师,[21]将效忠中央的部队优先填入,或将几种不同来源的地方部队,编组成一新的部队;另一方面,利用机会打破地方部队既有的建制,进行混编——即将地方部队打散,分别编入不同的中央部队,[22]使其无法相互照应。例如1941年1月中条山战役前,军统系统的康泽即曾以第四集团军的孙蔚如部有倾共嫌疑,建议军令部将该部队“调长江以南分割使用,积极改造”。[23]抗战期间,除阎锡山的晋军外,其余的地方部队均被分割使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