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探谜案(第2/20页)

这段证言,翻译成现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

“……霍元甲死后的第二天,那个姓‘秋野’的日本医生就逃跑了,霍元甲的徒弟们严重怀疑是秋野的药有问题,于是,徒弟们拿了霍元甲生前吃的药到公立医院去化验,医生说:这是慢性烂肺药……”

陈铁生的说法,关键在于“烂肺药”这种药物,在医疗界是否存在?

化学常识告诉我们,带有强腐蚀性的药剂,是强硫酸,俗称“镪水”,可是,强硫酸喝下去,腐蚀的并不是肺部,而是口腔、食道和胃部。

也就是说,服用之后会使肺部腐烂的这种药——所谓“烂肺药”,在医学上,是不存在的——如果一种药可以腐蚀肺部,那么,它在吃下去的时候,首先就腐蚀了口腔、食道和胃——在药物被吸收,药力进入肺部之前,这个人就已经死了。

分析是很清楚的,“烂肺药”,既不符合逻辑,而且在医药界众所周知,这种药并不存在。

提到这本《精武本纪》,不得不引出另一个人: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

霍自正在近些年接受各种媒体的采访,均声称其曾祖父霍元甲是被日本人毒死的,但是,每当被问及依据,霍自正则宣称有以下两个依据:

依据一,陈铁生所著的《精武本纪》。

依据二,家人发掘霍元甲的遗骨,发现遗骨呈黑色,因此,坚信是日本人下的毒。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哪一种中毒,都不会改变人类骨骼的颜色。因此,霍元甲遗骨呈黑色,更可能是遗骨遭到氧化的缘故,而与中毒不中毒,毫无关系。

更值得疑问的是,霍自正作为霍元甲的曾孙,当被问及其曾祖父的死因时,竟然引用一个外人的著作——陈铁生的《精武本纪》——来做依据,其中的不靠谱,可想而知。

所以,霍自正尽管是霍元甲的曾孙,可是他对霍元甲之死,并不知道内情,因此,他的说法,可信度也并不高,说不上是权威说法。

我们再来看一个证人:陈公哲。

陈公哲是霍元甲生前的朋友和同事,共同开办、经营“精武体育会”的伙伴——因此,他的证言,相对而言,是最为可信的。

陈公哲在其回忆录《精武会五十年》一书中,对霍元甲死亡一事,是这样认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确曾经接受日本医生的治疗。但是,陈公哲并未在此书中表示过对日本医生的怀疑。

陈公哲的原文,是这样说的:

“……霍(元甲)先生原患有咯血病……时发时愈……日人有卖仁丹药物者……霍先生信之,购服之后,病转加剧。霍先生得病之由,谓少年之时,曾练气功,吞气横阙,遂伤肺部,因曾咯血,面色蜡黄,故有黄面虎之称,公哲(我)尝问以气功之道,即诫不可学……今日以生理学研究,吸气入肺,收吸氧气,助长气力……反伤肺部……肺部微细血管可使爆裂,便成咯血病症……自迁入黄家宅后,霍先生病转加剧,由众人送入中国红十字会医院,

医治两星期,即行病逝……”

(陈公哲的证言,出自春风文艺出版社 2001年第一版《精武会五十年》第6~8页。)

陈公哲的上述证言,梳理总结如下:

1. 霍元甲患了严重的咯血病(应为肺结核)。

2. 霍元甲吃了日本人的“仁丹”,病情恶化。

3. 霍元甲迁入黄家宅,病情持续恶化。

4. 霍元甲进入“中国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

5. 霍元甲住院治疗两周之后,不治辞世。

可见,霍元甲既吃过日本人的药(仁丹),也吃过“中国红十字会医院”的药,陈公哲不确定是日本人的药有问题,还是中国红十字会医院的药有问题,所以,陈公哲并未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杀了霍元甲。不得不说陈公哲是谨慎的。

我们再听一个人的说法,他叫萧汝霖。

萧汝霖在其所写《大力士霍元甲传》一文里面,对霍元甲的死亡,是这样认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确曾经在日本人的医院里治疗过。但是,萧汝霖在该文中,也并未直接主张日本医生的杀人嫌疑。

萧汝霖这篇《大力士霍元甲传》的原文,是这样说的:

“……元甲患之,遂疾,至是愈剧。或送之至秋野医院。秋野日人也,知元甲善技击。邀之往观柔道会。元甲以疾辞,固请。乃与刘正声偕。日人欲与角,元甲不可。强之,命正声。日人进扑正声,欲颠之,不得,阳卧,伸足出正声跨下。正声侧而蹴之,伤股。继进者,怒而前,势甚疾。正声迎挤之,仰跌寻丈外。其三人,乃舍正声扑元甲。元甲执其手,肤裂,投之落地,折其胁。日人皆盱愕,与秋野语良久。元甲归,秋野敬之异于他日。明日,元甲疾忽剧,强舌望阳,未几遂卒。年四十有三……宣城农劲荪君,为余道霍公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