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王爷不见了◎

李怀叙伏在公孙遥身上, 平生第一回 ,没忍住在她面前急赤白脸地咒骂了一声。

但是衙门缺人手, 他又不能真的不去, 只得抓着公孙遥的手,喊她先帮自己一把。

“待为夫回来再好好叫娘子享受。”

结束后,他在公孙遥的脸颊上亲了一大口, 将她半边脸蛋都打湿, 随后一骨碌地从她身上下去,穿上官服带上幞头, 即便用不到她给自己绣的那根腰带,也得特意将东西抓着放到自己怀里,贴身带着。

公孙遥坐在榻上, 看着他直发笑,直至他快步打开大门离去, 她才稍稍止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喊蝉月进来为自己洗漱。

大雨滂沱的一日, 整个天都是阴沉沉的。

但是公孙遥因为这日是李怀叙的生辰,心情格外地敞亮。

她用完饭后便又回到了卧房, 看见了那只被搁在桌子上的鹦鹉笼子。

鹦鹉似乎正因为被单独留在了屋中而感到不满, 一见到她便开始喊:“公孙迢迢!公孙迢迢!”

公孙遥禁不住想笑,坐到它面前, 仔细打量起它。

不得不说这江州刺史讨好人,还是有一手的。

眼前这只鹦鹉,不论是毛色还是聪颖的程度,都可谓是上乘。

公孙云平和赵氏有个儿子, 在家中行老四, 叫公孙沂。是她的弟弟。

他的年纪比公孙玉珍还要小两岁, 但属实是称得上人小鬼大。

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这鹦鹉叫李九天,似乎名字取得比他李风华还大,若是当年李怀叙是见过了这庐山瀑布才给自己取的字,她丝毫不怀疑,他会把李九天这名字,安在自己头上。

思及此处,她默默地去门前的花圃中摘了两片嫩油油的绿叶来,擦干饱满的雨露,学着李怀叙的样子,递进笼子里,去逗弄眼前这只鹦鹉。

鹦鹉好像是真的认得她了,一见到她回来,便又上蹿下跳地欢呼:“公孙迢迢!公孙迢迢!”

公孙遥娇俏的脸庞笑逐颜开,晃着叶子一字一顿地教它:“李、风、华!”

“公孙迢迢!”

公孙遥不气馁,又教了一遍:“李、风、华!”

“公孙迢迢!”

鹦鹉来来回回,只会喊她的名字。

公孙遥啼笑皆非,不信李怀叙都能教会的东西,自己居然教不会,噙着十二万分的耐心,一遍又一遍地在它面前喊起“李风华”的名字。

整整一个下午,她喊了不下几百遍。

鹦鹉却并非她硬教就能学会的,直至天色黯淡,直至夜幕四合,它也只是会“公孙迢迢”这四个字。

她实在无奈,抬头看见蝉月已经进来点灯,终于意识到都这个时候了,李怀叙似乎还没有回来。

“王爷还没有回来吗?”她问道。

“没呢。”蝉月答,“眼瞧着天色都黑透了,小姐要不要先用晚膳?”

“再等等吧。”

她习惯了有李怀叙陪着自己用饭,陪着自己睡觉的日子,骤然要她整日都自己一个人,她还有些落寞。

她瞧着眼前这只鹦鹉,将它一路带到了厅中,坐在了最显眼的地方,继续一边与它斗争,一边等着李怀叙回来。

可鹦鹉实在不是她硬教就能教会的,今夜的李怀叙,也不是她想等就能等回来的。

半个时辰后,公孙遥终于听见大门处传来马蹄踏水的动静,进到厅里来的人,却不是她想等的人。

为期半跪在地上,替李怀叙传着消息:“今日雨势实在过大,大江支流有水位上涨迅速,章刺史和俞长史一直带人守在那边,回不来府衙。王爷担心今夜雨还不会停,所以得和张主簿一直守在衙门,差属下回来与王妃禀报一声,好叫王妃安心。”

“原来是这样。”

公孙遥欣喜的情绪一瞬便落了下去,坐回到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