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Q市, 深山

闪电划破夜空,照亮绵延山脉。随后惊雷落下,山脉被拦腰切断。

狂风暴雨裹挟着泥土、石头、大树坠落山谷, 自上而下崩塌的半壁山在山谷中发出连天响声。

谷下那个微弱的叫喊声自然也被这突然降下的天灾尽数倾吞。

看着滚滚而下的泥石流,胡向杰满脸绝望,他今天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他闭上眼,希望泥石流盖住他的时候能让他死得快点,不要太痛苦。

泥水很快飞溅到他脸上, 胡向杰连呼吸都停了。却也是这时,他感觉身子一轻,似乎有人抓着他肩膀在飞一般。

“原来死后灵魂真能升天啊,飞起来怪轻怪舒服的。”

“我一点都没感觉到死亡的痛苦,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但还是很可惜,我还这么年轻就死了,唉……”

胡向杰自言自语地碎碎念,想趁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多说会儿话, 怕后面连说话的机会都没了。

也不知道下辈子还能不能投胎成人。

“睁眼。”

念头刚升起,胡向杰就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往下降了,似乎还落了地上。他脚没踩稳, 下意识往旁边踉跄了下,是有一只手抓着他才让他站稳的。

胡向杰正想礼貌的道谢, 就先听到了手边传来的声音,是一种不容拒绝的命令式口吻。

“啊?”胡向杰有点懵, “这么快就要投胎了吗?”

说完他就下意识睁开了眼,然后……看到了一个古人。

胡向杰哀嚎一声, “我果然是死了。”

“大人, 我下辈子能投个什么胎啊, 我虽然英年早逝,但没做过什么坏事。”

“聒噪,”胡向杰看到的古人有些嫌弃他,“你没死。”

“先把你的脑子找回来再说话。”

依旧是命令般的语气,却让胡向杰惊喜不已。

他立马在原地蹦跶了两下,又开始检查自己的手脚,发现都还是他自己的,原装有温度,甚至一点伤都没受。

借着闪电的微光,胡向杰发现他站在一座高山山崖边,底下正是方才泥石流滑坡覆盖的地方。胡向杰吓了一跳,双脚自己绊了自己一下,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胡向杰大口大口喘了两口气,这才想起什么似的,把自己背包拿到身前,从背包里翻出了个手电筒。

他打开手电筒对着后面照了下,看到那个救他的古人还在,突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这会儿脑子已经重新上线,知道自己不是死了,而是在被泥石流埋住之前被人救了。

胡向杰把背包放一边,抹了把脸,撑着自己还有些软的腿站起来,走到古人面前鞠躬,“谢谢恩人救我狗命。”

古人,也就是萧慎行,见面前这个打扮怪异的人回了神,直接开口询问,“这是哪儿?”

深更半夜,荒山野岭,一个穿着古代盔甲,连头上都束着冠的古代打扮的人问你这是哪儿,这场面怎么看都诡异的很。

但因为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胡向杰觉得对方就算是鬼,或者是被雷从棺材里劈出来的粽子他也不怕。

“这是Q市的秦山山脉,我是来登山的驴友,但白天山里刮风起了大雾,我不小心跟队友走散了。”

“原本是在山谷下面找了个地方,准备露营一晚休息好了明天继续去找人的。结果没想到半夜开始打雷下雨,还倒霉的遇上泥石流了,差点交待在下面。幸好恩人你突然出现救了我。”

这人嘴里许多话萧慎行都听不懂,他最在意的也只有秦山山脉这几个字。

他在大梁境内从未听过有一处叫秦山山脉的地方。

他猜,这已经不是大梁了。

如果不是大梁,那会是哪儿?会不会有可能是那人口中的未来,二十一世纪。

以前有个小笨蛋,明明是一杯倒的酒量,偏却格外爱折腾酒。不是今儿酿什么果子酒,就是明儿要做花酿。

小笨蛋叫钟意,不过他更爱唤自己给他取的字,子悠,钟子悠。

子悠做好花酿,总爱在休沐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喝。

喝醉了就是一箩筐的胡话,念叨着自己从另一个世界而来。那个世界有许多萧慎行连想都无法想象的东西。

能装着人在天上飞的大鸟,不用人力畜力就能跑的车子,相隔千里也能通话的器具。那个世界还人人平等,人人都能吃饱穿暖。没有皇帝,没有世家,不分三六九等,不用见官就下跪。

钟意最讨厌动不动就要跪下请安谢恩这种事了。为了不跪断腿,还找人做了护膝,软绵绵的,绑在膝盖上用。

也给他送过,但他从小习武,皮糙肉厚,跪跪石板地并无甚痛感。

大约是对他过于信任,每次喝酒都找他,也差不多把自己所有家底都说给了他听,萧慎行便听了许多那个未来世界的事。

他也知道子悠心心念念要完成什么任务,一心想着回未来的家,是迟早都要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