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遇他(二更)

归雁山脚下的村子名为行马村, 因为老祖宗在的时候有过一条马道而得名,但是这么多年沧海桑田,马道早就已经看不见踪迹, 倒是这个名字保留了下来。

沈如霜刚来的时候觉得这里很是不错,虽然比不上江南富庶, 但是男耕女织淡然安逸,村民也很是热情热心,心思也单纯,见她是个姑娘家又人生地不熟地一个人来就已经有些同情, 再听完她胡编乱造的那段丧夫悲惨经历更是心疼。

加上她身上还有些银两,要找一户人口简单的家庭收留她并不是难事,很快就有一位同样丧夫还独自带着女儿过活的寡妇主动拉着她进了家门, 好心地表示留在她家多添一双筷子就好。

沈如霜满心感激的同时,也是有一点心虚,毕竟人家是真的成了寡妇,她只不过是权当自己的丈夫已经死了, 二者终究不完全一样,总有一种利用了别人家同情心的感觉,于是坚持要把身上的银两分一些给他们。

村子里都唤寡妇王嫂,很是心疼沈如霜年纪轻轻没了丈夫, 坚决不肯要她的银两,还拿出家里的积蓄给她买肉吃, 连家中母鸡下的蛋也是给她一个, 女儿吃一个,自己不舍得吃。

这让沈如霜更加愧疚了, 心想着既然人家不肯要钱, 她总不能白吃白喝, 努力多干些活多分担些也是好的,于是一连好几日天不亮就跟着王嫂扛着锄头出门了。

但是她高估了自己。

且不说在京城养了那么长时间,又是生过孩子落过胎,体质本身也娇弱,哪怕是幼时在江南和母亲过苦日子,也没有做过农活。街巷里大多都是做针线活或者去集市上打杂赚些银两,姑苏城镇上也没有这么多农田。

这时她才意识到行马村甚至整个徽州和江南老家是大为不同,尽管都是南方村落,可江南商贸发达,酒楼林立,城镇里基本都是务工为生,而徽州这儿多良田,相互之间比较封闭,基本没什么商贸往来,大家都靠务农为生了。

沈如霜也尝试过做些绢花或是胭脂水粉来卖,就像在折柳镇时那样,但是一来大家都没什么闲钱,毕竟这儿连学堂都没有,少女到了年纪就结婚生子,男孩就下地干活,二来都是做农活,似乎也没什么必要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而且绢布和其他东西也要大老远跑到集市上去买,很是不方便,最后还卖不出去,沈如霜也死了心了,把这些东西送给王嫂和她家女儿后就不再多想。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沈如霜手脚都磨出了水泡,小脸愈发消瘦苍白,又强撑着不好意思说,直到有一天晃眼的春光一照险些晕倒在田地里,王嫂才心疼地发现这一切,当即就扶着她回了屋子,让她躺下给她擦药,心疼道:

“哎呦,我瞧着姑娘模样生得好看,细皮嫩肉的和我们不一样,还认得不少字呢,定然是做不来这样的粗活,奈何姑娘偏不信,非要逞能试一试。其实你来了就是自家人,何必这么客气呢......”

听她这样一说,沈如霜心中更是愧疚了,总不能事情没有办好还给人家添乱,于是接过擦药酒的棉絮自己擦着伤口,讪讪笑着问道:

“实在是对不住,就是着实不知除了这些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我绣工还算不错,但是纺纱织布就又不太熟练了.......”

王嫂长叹一声将药酒放在一边,知道沈如霜也是一片好心,上下打量一番还是没什么主意,刚想继续安慰几句作罢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什么似的“哎”了一声,拉着她的手道:

“我倒是想起来了,姑娘你在这儿确实不太好过活,可你心思细,手也巧,咱们归雁山上住着一位仙客,他瞧着也是一位高雅之人,你不如去问问他能否收留你?”

沈如霜来这儿不久,第一回 听说还有什么仙客,好奇地歪着脑袋望着王嫂,等着她继续解释下去。

“说来也奇了,几年前有人来了我们村子附近转悠,说是这儿风景不错,归雁山也是个好去处,于是就在半山腰的地方修了一座房子。那叫一个精巧雅致,咱们都没见过那么好看的房子呢,还结实得很,风吹雨打不漏风。”

王嫂绘声绘色地描述着这一切,愈发来了兴致,笑道:

“那里面住着一个男子,还有三两个下人。男子瞧着年纪不大,约莫只比你年长几岁,模样气度俊秀飘逸,咱们看了都以为是神仙呢,还说是来这儿做什么云什么鹤之人,每日就待在山上不下来,但是依旧丰衣足食的,你说这不是仙客是什么?”

沈如霜大致听明白了,王嫂说的应当是闲云野鹤,这里远离尘世,确实是是个好去处,若是有闲情雅致的世外高人来到这里隐居也不足为奇,只不过当地人眼里觉得很是奇特,像是神仙似的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