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2/3页)

狐狸的速度确实很惊人,它伸展开四肢,几乎能把自己拉成一条直线。崖儿善于骑行,从小她就在狼窝里生存,即便没有辔头可控,她也能随着狐狸的起落顶风前行。

多好多协调,胡不言心想,她天生就是个骑狐狸的人啊,如果不那么强势,简直合乎完美情人的一切标准。不过见识过紫府君其人的那双眼睛,再看别人是看不上了吧!关于她和紫府君的纠葛,其实他一直怀疑不单只是偷书那么简单。美人和英雄同吃同住那么多天,不发生点什么,怎么说得过去。想当初他也在碧梅当过五年杂役,有幸远观过紫府君,人家的身价在那里,杂役想接近他,不如做梦比较实际。

他是只浪漫,充满奇思妙想的狐狸,由此得出他们之间肯定不简单。那天初到波月楼,那些江湖浪客问的问题很好,他也想知道答案。所以他咧开嘴,就算灌了满喉的风,也还是坚持打探:“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回答我个问题,你和紫府君睡过没有?”

啪地一声,头顶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记。上面飘下来的嗓音比冰雪还冷,她哼笑:“胡不言,看来该给你准备个嚼子了,你话太多。”

胡不言呜咽了声,因为真的被打得很痛。没睡过直接说没有就好了,为什么她总是避重就轻?他桀桀笑起来,“楼主,你做人不厚道哦,偷了人家的书,还睡了人家,劫财又劫色啊。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睡完就跑,你的皮囊下该不是住着个男人吧?紫府君醒来发现独守空床,琅嬛还被偷了,换了谁都受不了。所以他满世界通缉你,你真是一点儿都不冤枉。”

崖儿忍受着他的聒噪,要不是现在留他有用,早就一把勒死他了。没错她是睡了紫府君,又怎么样?偷了他的书,和偷了他的人是两码事,一桩归一桩。偷书是她理亏,让他抓到她认罚,但就两人之间的事来说,你情我愿的,她也没有逼迫他。要是为这个不依不饶,那这神仙也未免太不上道了。

只是老天保佑,她还是祈愿掳走苏画的不是他。她长到这么大,刀山火海都经历过,从来没有任何事令她感觉惧怕。这次却不一样,她拽着胡不言的颈毛,满手都是汗。越是紧张,越想快点赶到,一不留神蹦出一句“驾”。胯下的胡不言顿时僵了一下,她想不妙,这狐狸又要闹脾气了。果不其然,胡不言大肆嗔怪起来,“你当人家是马?我是金狐狸,比马高级多了!”

她想扶额,可是腾不出手来,只好紧抿着嘴不回答他。

胡不言更不痛快了,换了腹语哀嚎连连:“原来我在你心里就是一匹马……啊,我不干,我不能接受!天底下的马化成人形都面目可憎,我好歹风流倜傥,英俊潇洒……”

崖儿很爽快:“猪蹄继续供应,每顿再加半只烧鸡,两个馒头。”

“成交!”胡不言立刻喜滋滋应了,所以适时矫情一下还是有好处的。感觉到她垂手在他前颈拍了一下,他明白吃人的手短这个道理,于是撒开四蹄,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从王舍洲到烟雨洲,仅仅用了两个时辰。朝阳从东方的一片混沌中破壳而出时,他们站在了烟雨洲的城墙上。

崖儿的衣裙在风中猎猎飞扬,绯红的,如同一簇炙热的火。她微乜着眼,扫视这片城池,看见小桥流水,也看见望楼上悬挂的虎头旗。她长出一口气,自言自语:“这是我母亲的家乡……”

胡不言听后,使劲看了脚下的大地两眼,“你母亲一定是位素雅的美人,烟雨洲是水煮蛋的蛋白,王舍洲就是流心的蛋黄。蛋白里长不出罂粟花,看见烟雨洲的景致,就大概知道你母亲长什么样了。”

阅人无数,又酷爱美食,所以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得出这么古怪的结论。崖儿瞥他,狐狸精总是不走寻常路,公狐母狐都一样。不过说得应当不错,她听过她母亲的故事,故事里的柳家小姐是绝代的佳人,当初众帝之台上一舞成名,多少英雄豪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没有选择那些已经功成名就的大人物,爱上苍梧城里儒雅的少主。也许本性就是恬淡的,对比她的野性猖狂,她母亲一定是画堂高阁上的一支兰,生活越平静,内心越饱满。

“我也想像我母亲那样。”她沉了沉嘴角,“可是我不能。我不去奔命,就会死在安逸里。”

胡不言并不了解她的身世,只是浅表地知道她自小被训练成杀手,二十岁的时候杀阁主而代之。但光是如此,就已经感觉她活得峥嵘了。

峥嵘的岁月他不懂,以前一直致力于创造花团锦簇的生活。后来到了王舍洲,领略了比如意州更文雅,比方丈洲更复杂的红尘,才知道活在三千世界里的人有多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