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来咬他啊(第2/3页)

荆丛辙好像一直都不知道,他和钟璐的关系不错。

毕竟曲笙从十二岁就借宿在荆家,硕大空旷的别墅里,常常只有他和钟璐两个人。

钟璐在荆家的十年时间里一直未有身孕,和大儿子荆丛辙的关系平平,对这个外来的野小孩不免上心几分。

荆丛辙大概也没兴趣知道。

曲笙常常觉得荆丛辙是个机器人,按照荆琒给出的方向一路前行,没有什么困难是他克服不了的,也从没有任何事物被他有所偏好。

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曲笙不知道,并且相当看不起。

晚餐过后,曲笙还以为自己即将逃离魔爪。

临走前,荆丛辙忽然向荆琒提到了要让曲笙搬进自己的住所。

荆琒简短思索过后便赞成了,说这样一来更好,两个人还能有所照应。

曲笙可以把荆丛辙说的话当做扯淡,却没办法拂了荆琒的面子,只能硬着头皮应下来。

他偷偷抬眼看荆丛辙的脸色,依旧不冷不淡,跟木头一样杵在那里,还是一桩金丝楠木,又贵又耐看,就是不干人事。

曲笙当然没有当天就住进荆丛辙的房子。

荆丛辙给了他几天时间收拾东西,并且找了专门的搬家公司去往曲笙的住处。

曲笙整个一赶鸭子上架,连续几天都骂骂咧咧。

舒梓媛夸他骂人的功力又提升了,并且亲切询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能来酒吧演出。

“再这么下去乐队干脆解散算了。”她说玩笑话,带着两分的认真。

曲笙当晚就去了青红,观众还是一样的热情,场子还是一样的炸。

曲笙虽然八百年不拉小提琴,吉他却玩得非常好。

他有一个乐队,舒梓媛是主唱,阴郁深沉的小开是鼓手,还有胖子……胖子不重要,他弹贝斯的。最近曲笙不在,他被迫弹起吉他,被曲笙的粉丝好一顿埋汰,整个人要自闭了。

这些荆丛辙都不知道。

荆丛辙只知道他喜欢男人,疑似私生活混乱,并且出口成脏。

荆丛辙看不惯他,曲笙也不需要他看得惯。

若是荆丛辙真的想要试图改变他。

没门。

结果真正到曲笙搬进去的那一天,荆丛辙出差了。

据他们组长所说,最起码要下个星期才回。

曲笙把平生最脏的话都献了出来,一边骂一边在活动室改谱子,舒梓媛说他像头愤怒的吉娃娃。

曲笙问:“吉娃娃能论‘头’吗?”

舒梓媛耸耸肩,“你未免太过在意他了。”

曲笙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再度调高音量:“我?他?!”

“冷静一点,你激动的都不会说人话了,Cookie。”

曲笙却坐不住,从高脚椅跳下来:“我哪里过分在意他?”

舒梓媛一歪头,和对面的小开对视一眼:“你在意他胜过你前男友,赵恒可没这待遇,堵在你公司门口害你被迫出柜,你只骂他是狗东西,荆大少已经被你连续骂了好几天了。他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让你住在他家吗,你那制造猪窝的能力,我敬他是个勇士。”

曲笙头发一甩,脑袋一抬,下颌角扬起的弧度漂亮,好像是在舞台上,永远是应当被瞩目的对象。只一眼就能让人心软,别说是制造猪窝,就是把住所弄成废墟,也肯定有人愿意他去住。

“……每天都有保姆来打扫的。”

曲笙心虚了,并且很快就遭了报应。

荆丛辙提前两天回了灵市,于一个深夜到达住所,开门的一瞬间就把眉头拧起,退出门去认真看了又看楼层,确认自己没走错。

客厅的茶几、沙发包括地毯上,都被曲笙的垃圾零食袋占据,吧台上更是传来一股廉价小吃摊特有的烧烤味,脱下来的衣服随意搭在餐厅椅子上,袜子则遗落在地板。

荆丛辙的右眼皮不受控地跳了跳,直接迈步走向廊道,在一扇大开的门前停下。

入秋后天气微凉,室内温度却燥热。

曲笙穿着纯白的老头衫和大裤衩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姿势之奔放,其中一点都露了出来。

荆丛辙礼貌性地敲了敲门板,眼看着曲笙一个翻腾从床上滚下来。

曲笙一边“卧槽”一边抬头,和荆丛辙对视上的那瞬间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化作一个无辜的眨眼。

但并未得到荆丛辙的垂怜。

显然荆丛辙不是那种可以容忍他把住所搞成废墟的人。

他更像是会把他从里到外拆成废墟的人。

“曲笙。”荆丛辙开口。

男人这般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让曲笙很想回一句“嗻”。

但他忍下来了,因为他知道现在无论怎么补救都无济于事。

更让人无措的还在后面。

荆丛辙说:“你睡的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