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到底喜欢我吗?(第2/7页)

那时候简成希也是这样看着他说,会好好的养身体,他们也会有健康的孩子。

后来孩子的确很健康。

可是他的妻子却受了很多很多的罪。

厉凌风的眼底掩下思绪,他看着简成希,声音低沉而压抑:“你身体本来就不好,又亏空很大,再怎么养着,孩子对你的身体来说都是负担。”

简成希听着他的话,似乎真的认真的听进去了。

他紧紧攥着厉凌风的手缓缓的松开。

接着——

厉凌风看到简成希缩进被子里,像一个蜗牛壳,他听到他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些低沉:“知道了。”

……

这是简成希和厉凌风第一次冷战。

他们基本没吵过架。

或者说,这是简成希单方面的与厉凌风冷战,至少厉凌风没有表现出来任何的不对。

早上起床的时候。

简成希睡过了头,最近他有些嗜睡,坐起身来的时候,外面的阳光很大,慢慢落进来,为整个房间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外面有孩子们玩耍的声音。

简成希坐起身来,他穿好衣服走出去,刚好看到绯云。

绯云带着孩子们在外面晒咸菜。

简成希走出门,对着它微笑了笑,轻声道:“云姐。”

“你醒了呀。”绯云穿着素色的裙子,不管是在天空城还是在地下城,她都是永远保持优雅的女人:“厉元帅已经走了,虽然你还在睡,但是厉元帅交待过不要吵醒你呢,锅里还给你炖了粥,他说你最近不爱吃肉,所以粥里炖了肉丝。”

简成希顿了顿:“将军让的?”

绯云点了点头:“对呀。”

不远处的小厨房离的很近,绯云去里面盛好了粥端来,客厅里的很宽敞,因为地下城的暖气少,所以一直都烧着炕,倒也暖和。

绯云将粥喝饭菜摆到了桌子上,轻声道:“饿了吧?”

简成希看着面前碗里的粥,有些晃神。

这小米粥炖的很烂,里面还有着肉丝,他抿了一口,大米的香气格外的香。

绯云看着他,有些叹息的开口道:“我和我丈夫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是个没什么能耐的人,后来我们一起发家,他变得有钱有势后人就变了,我原本认为这世上所有突发横财,从落魄到风发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子,直到看到厉将军,人和人之间真的不同,他对你,是没的说的。”

简成希抿了抿唇,轻轻的点头。

厉凌风的确对他很好。

“你怎么了?”绯云看他:“你有心事?”

简成希抬头,强迫自己扯出了一抹笑容来:“没有啊。”

绯云笑了笑:“你性子直,从来都装不住事的,所有的事情都写在脸上了,你要是有什么可得说出来啊,不能憋在心里的。”

简成希应了一声。

“你现在日子多好过啊,你和将军两个人现在身份和地位都有了,又多了个孩子。”绯云拍了拍他的手,温柔的说:“这是天大的好事啊,高兴都不来不及呢,别为小事心烦!”

简成希听着她的话,垂下眸来:“高兴……”

可是他和厉凌风。

为这个孩子高兴的人,好像只有他自己。

原本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昨天。

直到现在,他才慢慢的发现,好像对于这个孩子的到来,厉凌风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来高兴过。

为什么呢……

对于他们的孩子,他真的就一点也不曾期待过吗?

*

午后

地下城有了喜事。

这是从饥荒开始后,难得的喜事,有新人要成亲结婚了。

这对人还是他们从前村里的孩子,自幼青梅竹马,从前两个人一直没有挑明心意,经历过这次的饥荒和生离死别后,才勇敢的在一起。

简成希作为地下城的主心骨当然也被受邀去了现场。

新娘穿着红色的衣裳,美丽又漂亮,是个兽人族的猫咪女士叫小梅,她看到简成希的时候很高兴。

简成希微笑的说:“恭喜你新婚快乐。”

小梅看到简成希的时候有些羞涩,微笑的说:“谢谢。”

在地下城有习俗。

要由婚姻最美满的人给两位新人点红印。

从前在村里给新婚的人点红印的,都是阿虎爸,可是今年,大家第一个想要邀请的人,就是简成希。

村里的人都来了。

众人议论纷纷道:

“成希看起来真的越来越贵气了。”

“是啊是啊。”

“我家孩子结婚了,也想请他。”

“成希人真好啊,平时那么忙,但还是来了。”

众人都纷纷的赞扬简成希。

阿虎爸在一旁有些不满的轻哼了几声。

有人看他一眼说:“阿虎爸,你怎么不进去啊,小梅以前还是你家小外甥女呢!”

阿虎爸开口,有些阴阳怪气的说:“我可不敢当她的亲戚,前几年还说结婚的话一定会要我帮忙点红印呢,这会倒是忘的一干二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