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美餐

是的, 金曼曼搬家了——很不情愿,但是她还是在过去几个月抓紧时间,看了一套150平左右的高级公寓,用月租四万的高昂价格租了一整年——S市的房子不好找, 好房源几乎都留不下来, 周转率极高,这是真的, 不过, 这里的好房子月租不会超过一万五。

愿意付出两万以上的月租, 挑选房子时就从容了很多,豪宅出租一向是供大于求, 尤其是三四万元级别的酒店式公寓, 会常年租住的人并不多, 除了做直播的网红、小明星以外, 大多是企业为自己的高管租住的, 或者干脆是他们的接待用房, 提供给短期出差的高级员工使用。

住在酒店式公寓, 折下来会比在酒店开房间更合算一些, 各方面的服务也不差:自带洗烘套装,厨具从烤箱到洗碗机, 再到餐具都一应俱全,清洁工每天都来打扫, 有问题找管家即可, 这些都包含在一个月五千元以上的物业服务费里,只要舍得花钱, S市自然会给住客提供一种宽绰、悠闲、散漫的体验。

当你搬进这样的房子里之后, 你会很容易有一种感觉, 只有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享用法租界的咖啡时,才有资格称赞其中的情调,那些喝完咖啡,还要回到80年代的老公房,去面对黑乎乎的厕所,和隔壁房间的租客协调用洗手间的人,她们不是在享受情调,而是在被收割稀少的剩余价值。

金曼曼还不至于拥有这样理所当然的傲慢感,不过她一向是不能欣赏网红店贩卖的所谓情调、韵味的,对她来讲,搬进这住所只是为了继续维持自己那摇摇欲坠的骑墙地位,不至于被荀嘉明完全拉下去。荀嘉明始终没有去过她的上一个住处,说起来,房子是2000年的,房间也有六十多平,一个人住,月租要八千多,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讲,这已经足够体面了,但是很显然,嘉明只能偶尔去品尝一下平民的生活,用鼻尖稍微沾一沾汤水,再多浸一点儿,都超出了他的忍耐限度。

金曼曼的这间新房子呢,在一般人看来是不折不扣的豪宅了——月租四万,装修就会有风格了,家具也是好牌子,这使得它在荀嘉明眼中成为了一套房子,虽然朴素,但还算是勉强过得去,在这个层次之下的住所,不过是不同档次的劏房,那都是给服务人员住的地方,金曼曼住进这样的房子里,她才从服务人员里跳脱出来了,使得荀嘉明和她的交往更加自然。

这些论点,不是在夸夸其谈中被倾泻出来,而是自然地流露在荀嘉明的一言一行之中,他登门造访时开了双R,这车出现在如今这房子的停车场内,才不显得突兀,若是停在老房子那里过夜,恐怕保安都夜不能眠,就怕谁早起挪车时剐蹭了一下,后期扯不清的麻烦。

“给,小小心意,恭贺你的乔迁之喜。”

送的礼物是一个日本的漆器摆件屏风,款式简洁流畅,放在书桌上是很好的装点,这样的艺术品,出现在这样的房子里是合适的——就像是这间房子才多少能容纳下名牌家具中的小巧设计一样,艺术品必然是奢侈的,它对周围的环境有严苛的要求,金曼曼无法想象这块屏风出现在老房子里,荀嘉明告诉她,“你也一样,你天生就属于这种环境——甚至于现在的房子对你来说,都过于朴素,曼曼,你是注定生活在挑高大厅里的女孩子。”

她似乎还没真正和荀嘉明一起出现在什么挑高大厅的环境里,虽然她帮荀嘉明装修了一栋别墅。金曼曼对嘉明总笑了笑,“再说下去,连挑高的大厅都容不下我了,我要膨胀得飞到天上去。”

她的这份淡然总是一再给金曼曼加分,金曼曼感觉他并不太介意自己另租了房子,荀嘉明的要求是,她要出现在和他身份起码相衬的场合,至于是她花钱还是他花,并无关紧要,金曼曼要独立,他省一笔,金曼曼住他家,荀嘉明自然软玉温香,他也永远都不会亏。

“我来帮你做饭怎么样?”

当然,作为一个上位者,荀嘉明也有足够的风度,他不会因为已到手就露出另一副面孔来——穷男人才会这样,百般伪装骗女人上钩,之后原形毕露。荀嘉明展示的就是他的原形,不用任何伪装已有大把女人往上扑,他秉持的是另一种逻辑,关系越亲近,对你就越好,因为他已投入了一定的情感,他不在乎花钱,但是,他不喜欢感情和时间成本落空的感觉,那将是失败的投资,有钱人的感情比他的财富要值钱得多了。

所以,哪怕他忙得不可开交,今天刚下飞机,还立刻去了公司,但现在荀嘉明还是愿意帮金曼曼做饭,金曼曼想这大概是因为他还不够累,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充个样子,她是实实在在地干过活的,累到一定程度,哪还有闲心谈恋爱啊,巴不得就早早回家躺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