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3/4页)

李宣凛心里厌恶这鸟宦官的虚伪,当年他在陕州也是这样的嘴脸,一度让自己大意地以为小小宦官掀不起什么风浪来,谁知终究是小看了他。

如今恨在,却还需隐忍,思及此展开了紧握的拳,指缝中有凉风扫过,他重新浮起一点笑,“我有今日,少不了中贵人在官家面前美言,这份交情,俞白记在心上了。”

弥光有些惊喜,“哎呀”了声道:“公爷言重了,公爷战功赫赫,是朝中新贵,官家器重还来不及,哪里用得上我美言!不过说句实在话,公爷三年之内平步青云官拜国公,实在是我始料未及,这叫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说明大将军将公爷栽培得很好,一切都是大将军的功劳。”

他把话题往大将军身上引,李宣凛也并未回避,颔首道:“我确实感激大将军,若没有大将军提携,就没有我的今日。”

对面的人眼中浮光一闪,对插着袖子感慨:“公爷真是个念旧情的人啊,如今世道,这样的人很难得,小人也甚是佩服公爷。不过公爷,我们老家有一种合蕈,好大一片肥沃的地,只长那一朵。如果想有好收成,就得摘下这朵,碾碎了洒在地里,三个月后便能摘上几筐……公爷你瞧,不破不立这个道理,在菌子身上犹能窥出一斑,若换在人身上,也定是一样,对么?”

这样隐晦的比喻,若他有心就能听出来。弥光含着一点期望望过去,果然见那沉沉的眼眸微转,忽然明朗起来,语调也变得更有深意了,笑道:“中贵人说得很是,那朵合蕈粉身碎骨成就了后来者,也算是对农户的报答。”

弥光大喜,果然和聪明人说话不费力,他也早料到了,李宣凛的重情义只是一层外皮,毕竟在无边的权柄面前,谁也经不了诱惑。

如此就好办了,敌人越少越好,也省了他一桩心事,他舒展着眉目道:“官家先前说要诰封府上两位夫人,竟把令尊给忘了,还是小人提醒官家,父精母血,不能只顾着嫡母生母,倒把最要紧的人忽略了。”说着又一笑,“令尊如今是前行郎中,这官职有些低了,官家让小人传话中书省,特赏令尊管城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自此公爷的门庭算是重立起来了,在上京城中大可挺直腰杆,谁人不知道,公爷也是李家的宗亲。”

哦,又是一桩好事,李宣凛复又拱拱手,“偏劳中贵人费心了。”

弥光摆手,“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公爷不必放在心上。不过公爷看豫章郡王那件事……”

李宣凛道:“我与官家说的都是肺腑之言,既然铁证如山,就该照规矩办事。若是保全郡王,就得追讨侦查者办事不力之责,官家手心手背都是肉,打哭一个逗笑一个,大可不必吧!”

弥光说正是呢,“小人也曾这样劝解官家,无奈官家犹豫不决,好在今日宣了公爷入禁中,公爷的话官家还是听的,总算下定决心给贺观察夫妇一个交代,也给了冤死的贺内人一个交代。”

闲篇扯了半天,大方向上似乎不谋而合,但就此断定这位新晋的国公能够放下前怨,似乎过于草率了。

弥光抬了抬眉,很有再次试探的打算,话锋一转又唏嘘起来:“当着邶国使节的面,出了这样的事,朝廷脸上很是无光,不过死者为大,没有追贺家的责,是官家宅心仁厚,须知那日太后和圣人还领着几位公主在场呢,吓得三公主回去病了一场……诶,公爷前去查看尸首的时候,听说有个姑娘唤了公爷一声,寻常贵女躲避还来不及,这位姑娘倒特别,且公爷对她行了大礼,想必她就是大将军遗孤吧?”

弥光那双眼,鹰隼般紧紧盯住李宣凛,他要看一看李宣凛对提及这位恩师之女时,究竟有什么反应。如果当真庆幸易云天的倒下成就了他,那么那个小小的女孩,又何足挂齿。

但可惜,他低估了这段交情,于李宣凛来说,明妆是他最后的底线,若是弥光敢把主意打到她头上来,他不介意在官家面前领个失手斩杀黄门的罪过。遂点了点头,“那正是大将军遗孤。大将军病逝之后,夫人不久也辞世了,留下一个独女孤苦无依,勉强支撑门户。”

弥光反正是没有半点愧疚之心的,哦了声道:“据说才十五六岁光景,倒真是不容易。只是我也听说,仪王殿下似乎对她有意,如此看来这位小娘子非比寻常。也对,虎父无犬女么,将门之后又岂是庸庸碌碌之辈。将来妻凭夫贵一跃成了人上人,那公爷看……她会不会对小人有成见,处处针对小人?”

这话说得很坦诚,确实应当是他心里担忧的。李宣凛却一哂,“中贵人想得太长远了,莫说仪王殿下与她会不会有后话,中贵人是官家跟前红人,难道还怕一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