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2页)

“二刈子”是骂人的话,本意是太监,或者和太监类似的男人。

若是正常男人被骂二刈子,怕是有一场血架好打,不过林芳洲毕竟是个女人,并没有男人固有的那种自尊,只是汪铁钉说话时那幸灾乐祸的表情,令她微有些不痛快。她问道,“为什么说我是二刈子?”

汪铁钉:“我问你,你平常为何总是系个围巾,把脖子遮住?即便是三伏天热得出汗时,围巾也不摘下来?”

“这个啊?”林芳洲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我这颈子上有道疤,是幼时爬树被树杈扎伤留下的,因为太难看,所以一直系着围巾。系习惯了,也并不觉得热了。”

“真的?”汪铁钉有些狐疑。

“真的。不然呢,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是因为你到年纪了不长喉结,怕被人笑话,所以才用围巾挡住。”

“这是哪里话,不信你看,我的疤就在这里,好多年了。”林芳洲说着,拉开围巾,把脖上那疤痕展示给汪铁钉。

汪铁钉果然看到一道疤痕,啧啧摇头,道,“原来是这样。”

林芳洲整理好围巾,问汪铁钉,“不长喉结就是二刈子吗?”

汪铁钉摇头道,“也未见得,我有个表弟,喉结就不很明显,他成亲一年后就有了个大胖小子,现在孩子都三个了。”

林芳洲觉得这汪铁钉脑子不甚清楚,颠三倒四墙头草一般,她摇了摇头,接过他的话说道:“其实我也差不多,我这喉结虽没有旁人那么大,在床上也是把婆娘干得哭爹喊娘的。可见从喉结大小去推断一个人是不是二刈子,这样不可靠。”

汪铁钉来了兴趣,“你都没娶亲,把哪个婆娘干得哭爹喊娘?”

林芳洲神秘一笑,“良家女子,不能跟你说,坏人名誉。”

“嘿呦嘿嘿嘿……”那汪铁钉笑得很下流。

林芳洲又和汪铁钉胡诌了一会儿,无非是双方各自吹嘘自己的勇猛,娘们的放浪……她其实无聊得很。聊了一会儿天,终于让汪铁钉相信,她不是二刈子也不是龙阳爱好者。

下午散值回家时,林芳洲一边走一边想,往后不仅要积极参与讨论那些男女之事,多吹牛多放屁,她平时走在街上还要调戏良家女子,如此这般,往后必定要塑造一个“林芳洲很好色”的正面形象,不要让人以为她专门炒茹茹。

否则,若是不巧沾惹上哪个没羞没臊的断袖,她就有的麻烦了。

正胡乱想着,林芳洲一头撞见王大刀。王捕头正带着几个人急匆匆往外走,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人,看样子是书院的先生打扮。林芳洲有些好奇,问道:“王捕头,这么着急去做什么?”

“书院出事了,”王捕头见是衙门里的人,也不隐瞒什么,答道,“打群架,见血了,有一个是抬着出去的,生死不明。”

“读书人也会打架吗……”林芳洲咋舌,叹道,“还抬着出去呢,真可怕!”

“你兄弟不是也在书院上学吗,要不要跟我们去看看?”

林芳洲摇头笑道,“不用,我家小元宝可听话了,我回家给他做饭。”

“嗯,那我带几个弟兄先过去看看。”王捕头说着,与她告辞。他一边走一边同身旁的先生说话,林芳洲听到他问先生,“多少人?”

“七八个,有大的也有小的。”

“领头的是谁?”

“林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