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3/3页)

威风是真的乖,趴在地上休息,不吵也不叫。

等林一念看完三种植物的资料,她的脖子有点僵。

刚转动一下脖子,猛然看到身边有个人,她还微微惊了一下。

在看清是二号韭菜精后,又放松下来了。

林一念捏了捏后颈,“不好意思,刚刚有事,把你给忘了。”

顾景臣的视线追随着她白皙纤细的手指,看着它落在她雪白的后颈上,只看了一眼,他就像被烫到一样,立刻转开了目光,不敢再看了。

“你的事更重要,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我在这里吹会风就好。”

“快中午了,肚子饿了。”林一念看了眼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一起去我家吃饭?”顾景臣立马发起邀请。

“不麻烦了,我去我大姨家吃。”林一念直接拒绝了。

她肚子饿了,顾景臣也识趣,他该走了,再不走就招人烦了。

顾景臣站起身,“你回村里吃饭吧,我也回家了。”

林一念说:“给你带点鸡蛋回去吃,要不要抓只活鸡带走?”

虽然问了,但林一念觉得他应该不会要。

这种没饿过肚子的年轻人,肯定很爱面子,怎么可能会抓只活鸡带走?

顾景臣只犹豫了五秒,抓只活鸡带回家,确实很伤面子,但这个念头只有短短三秒就下线了,他想到陆斐然说的乡村爱情,她种菜又养鸡,过着田园生活,如果能发展成乡村爱情好像也不错?有时间和她一起吹吹风,摘点蔬菜和水果,抓只活鸡也是田园生活的一部分。

他应道:“哪只鸡?我现在去抓。”

说着,顾景臣就挽起了衬衫袖子,准备去抓鸡了。

虽然还没抓过,但他觉得自己可以上手,凡事总有第一次。

只是今天的第一次太多了,又是逛菜地,摘果子,也不差抓活鸡了。

林一念愣了两秒,她就是问问,他还真要啊?

可话是自己问的,那就送他一只活鸡,赚了他那么多钱,送一只鸡就当回馈客户了。

“不用,让威风去抓。”

威风听到自己的名字,马上就站起来了,摇着尾巴站在她面前。

林一念指着一只下方在吃虫子的鸡,“威风,把它逮回来。”

身为一只牧鸡犬,威风平时赶鸡抓鸡的活没少干。

它迅猛地扑了过去,直接逮住了那只鸡,再衔着它的脖子把鸡叼上来。

林一念拿着一根绳子,准备把鸡绑起来。

顾景臣说:“我来。”

在林一念的指挥下,他绑好它两只鸡,再拎起它的鸡翅膀。

拎活鸡和拎小果篮是两码事,拎小果篮还能稳住气场不变,但活鸡它会叫还会挣扎。

顾景臣拎着一只鸡,还有点窘迫。

他的画风也随之突变,从高岭之花的霸总风变成了接地气的乡村风。

林一念:“……”

罪过,她送他一只活鸡,直接毁了人家的形象。

但看起来更顺眼了,她自己就是乡村风,种菜抓鸡都不在话下。

他要是太端着,就只能当个普普通通的韭菜精。

现在敢于抓活鸡,林一念对他表示肯定:“你现在升级为好朋友了。好朋友的待遇级别也应该提升一下,你等等哈,我去掰几根玉米给你带回家,再给你两个小南瓜。”

顾景臣:“……”

受宠若惊!

还有哦,她之前说的好朋友,难道是哄他玩的?

他来的时候空着手,只带了樱桃发卡,走的时候东西就多了,拎着一只活鸡,和一篮子鸡蛋,还有玉米和小南瓜,三个向日葵花盘也没落下,可谓是满载而归。

顾景臣的西装外套还在葡萄架下的椅背上,他空不出手。

林一念帮他拿起外套,“走吧,我送出去。”

顾景臣把即将到口的话咽了回去,他本想说可以放在他臂弯上,可还是私心占据了上风,她说要送他,他也想看到她拿着他的衣服,走在他前面。

带着一堆东西回到碧海湾,顾景臣刚提着一个小篮子下车,司机从后备箱拿出一只活鸡,就传来陆斐然的声音:“老顾,拎那么多东西,你是从丈母娘家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