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第2/4页)

虎毒不食子,简夫人好歹养育张夫人多年,到最后也是她卖了张夫人换取自己养老。

至于简家几位爷们,她恐怕也不会救了。

有时候蜜娘自认自己不算什么好人,但还真的做不到简夫人这样。

回到侯府之后,蜜娘先要去见羡哥儿,却听守院的白芷道:“您和四爷走了之后,羡哥儿起来吃了早饭就让乳母带去园子里玩儿,没想到侯爷碰到了,侯爷仿佛很喜欢咱们哥儿,亲自抱了他过去。”

咦?

却说羡哥儿正和东安侯一起用午膳,东安侯虽然浙籍人士,平日请的厨子也多浙地的人,但这么多年久居京中,口味已经不自觉的变了,再者年纪大的人,都爱吃软烂些。

因此,东安侯中午一般都吃面,羡哥儿吸溜的够快,他还吃几口面,咬一点点蒜头,砸吧着嘴道:“好吃,我娘亲平日不让我吃。”

“这是为何?”

“不知道。”

他也说不清楚为何,反正就是娘很少吃这些,大多数时候让他吃鸡蛋和牛乳吃牛肉。

“那在祖母这里你可以吃。”

还不到两岁的孩子,自己能拿勺子,说话也很清楚,尤其是个子高高大大的,每次看到他不是在捉蜻蜓就是赶蝴蝶,跑许多圈都不喊累。

嗯,是个习武的好苗子。

再等羡哥儿被送回来的时候,蜜娘也没多问,只道:“你有没有吵着你祖父?”

“羡哥儿乖乖的,才不会呢。”

方惟彦笑:“鬼机灵。”

中秋过了之后,树叶变黄,枫叶开始染红,听人说香山的红叶最是好看了,方惟彦特地抽出一天带妻儿去香山看红枫叶。

路上,蜜娘教羡哥儿背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和别人那种出去玩儿被挟持就再也不会出去的人不同,蜜娘是越挫越勇,况且能够出去散心,比憋在府里好多了。

小孩子的高兴更甚于大人,有时候怕着凉,或者怕见风都不让他们出去,蜜娘还偶尔能回回娘家,但也不是每次带他出去,因此羡哥儿最高兴。

外面的人来人往都吸引了他。

方惟彦替儿子戴好小帽子:“已经是深秋,帽子要戴好,要是着凉了,是要吃药的。”

蜜娘笑道:“早知道儿子这么喜欢出门,咱们日后有空就带他出来玩儿,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卷路。”

“是啊,可惜我总是在忙。”方惟彦也有些惭愧,他大部分时候都很忙,轮值内阁半年到期后,他因为表现不错,回调翰林院。

但因为成了侍讲,之前在内书房教导内宦时,他从不收门生帖子,明面上也不结交,但对人家有困难的,他能帮则帮,恰好有一位调到圣上跟前。

因此,他为了前程可谓是操心颇多,难免对家里有所轻忽。

蜜娘可不是那种苦手寒窑的王宝钏,默默忍受,她冷哼一声:“你知道就好。反正功名利禄总是求不完的,你也要多顾念我们母子,否则我们母子就跟别人做老婆和儿子去了,像我们羡哥儿这么好看的孩子,多的是人抢着要呢。”

人要擅长制造点危机感,别人才会更在乎你。

方惟彦低声哄着她:“知道了,以后一定多陪陪你们母子。”

“我可不求你陪我。”蜜娘表示自己可是很傲娇的。

夫妻二人耍花腔到了香山,好在蜜娘今日换了一身轻装,故而步履轻盈,她道:“好在我三不五时练舞,现在走了这么多步都不喘气。”

最主要的是蜜娘嫁给方惟彦后,她能做自己,而不像前世在宫中,她是扮演皇上喜欢的形象,那不是她,但是她又必须那样才能让皇上喜欢。

人啊,心气顺了,丈夫虽然忙碌,但是向来体贴,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实在是天下最高兴地事情了。

香山带回了不少枫叶,蜜娘都做成书签,每次做这样的事情都会让她想起那时在女学的场景。

秋去冬来,东安侯府四处挂满了红绸,常家人送了嫁妆过来,同为徐氏的嫡亲儿媳妇,当年蜜娘那点嫁妆凑了半天也不过数十抬,常家却是直接送了一百零八抬过来,且大抵是为了低调,怕人说常家贪污如何,那箱子每一抬都很重,比寻常的红木箱子要高很多也深很多,可见如果拆开来,怕是有一百五十抬。

其嫁妆也样样珍品,紫檀木的床和柜子就价值连城,凭是乡君自持宗室拿出都忍不住道:“常家还真是深藏不露。”

那肯定是,前世常德妃经常在天子和太后还有皇后寿辰时送礼,几乎都是最出风头的,后宫还没有谁比她的私房更丰厚的。

方惟钧虽然并不贪图妻子的嫁妆,但见常家如此体面也很高兴。

他在婚前也被徐氏放了两个通房,翁老夫人近来身体不济,很少像前几年那样还送丫头婆子,方惟钧那两个丫头也正如当初方惟彦房里的绯袖碧裳一样,都是百里挑一的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