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3页)

柳茯苓:好奇的眨巴眼,一脸期待。

推下基友的文:《穿成女儿奴大佬的前妻》红芹酥酒

江柔第一次看到那个男人是在审讯室里。

落魄、沉默、阴鸷......狠辣的眼神,嘴角嘲讽的笑,但这人无疑又是好看的,哪怕已经四十了,眼角染上了细纹,依旧俊美非凡,很难想象他年轻那会儿是什么模样。

这人叫黎宵,是警方追踪了十一年的逃犯,这次能将他逮捕归案,也是他自己不愿意躲了,因为当年那些害死他女儿的凶手帮凶已经全都死了,死在了他手里。

江柔从小到大在父母亲戚眼里都是乖巧懂事的形象,唯一做过叛逆的事情就是当初上大学时偷偷填了警校这个志愿,但读了警校后,繁重的学业和高强度的训练早就磨灭了她当初追剧时对警察这个职业的向往,她都准备一毕业就去考公务员。

遇到黎宵,也是因为被学校分配实习偶然碰到了这个案子。

她以为这只是她平淡生活中的一个片段,过后也就忘了,然后按部就班的工作、相亲、结婚、生娃......

所以怎么都没想到,一觉醒来,她会成为黎宵那个二十年前跟人跑了的妻子。

江柔坐在床上,低头看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一时间陷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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