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14(第2/2页)

她想,他也许就在黑暗中看着她。

他像幽灵一般神出鬼没,对她的生活了如指掌,如同一片黑色的浓雾笼罩着她,包围着她。她却连他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最可笑的是,就这样她还喜欢上了他!她真是一个蠢货!

莉齐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想到最后,肺都要气炸了,忍不住伏在桌上,大声哭了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想,要是他这时从黑暗中走出来安慰她,她就勉强原谅他。

可她用力呜咽了半天,只引来了一头雾水的兰斯,连幽灵先生的影子都没见到。

她哭得更伤心的同时,也更生气了,想抽出枪,把负心的幽灵和多管闲事的兰斯一起毙了。

把兰斯赶走后,她抬起一张哭得涨红的面庞,擤着鼻涕,打着哭嗝,拆开了那封信,想看看是谁那么没有眼色,这种时候写信过来。

是她遗忘的情夫——男演员。

对方先是诚恳地道歉,说这些天都在排演,忘了问她近况,希望她不要生气,又问她那天首演为什么没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莉齐早就把他抛到了脑后,想了半天,才想起他似乎送过她一张戏票。

下一行,男演员话锋一转,说她是个顶顶幸运之人,因为首演之夜,E先生并没能赶回来,但是今晚,他一定会上台指挥。男演员希望,她能赏脸过去,观看这场精彩绝伦的演出。

假如没有之前的痛哭,莉齐或许会犹豫一下,毕竟她是真的讨厌歌剧,没必要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夫,而在剧院罚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但今天她真的太生气,太伤心,太难过了。

她是一个在娇惯和溺爱中长大的女孩,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不管是嚼烟草、喝烈酒,还是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都没人阻拦她,也没人能阻拦她。父亲给她开辟了一个广阔而安全的天地,她在那个天地里不受限制地生长。

除了父亲的失踪,她几乎没有体会过挫折,直到遇见那个幽灵一般的男人。

尽管他像父亲那样保护她,却从不亲近她,对她若即若离,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浓雾,替她抵挡住危险的同时,也禁止她继续前进,仿佛雾里有一条阴冷的、疯狂的、饥渴的毒蛇,再前进一步,就会将她从头到脚吞没。

她其实知道,他很危险,极有可能是一个不正派的人。

他的双手可能沾满血腥,他的过去可能是一幅鲜血淋淋的绘卷,上面挤满了累累的尸骨,爬满了虱子、白蛆和绿头苍蝇。

但她愿意冒险接近他,喜欢上他。她有这样的勇气。这是她的优势,只有从小浸泡在蜜罐里,从未经历过不幸与惨苦的人,才有这样炽热的勇气。

他却在一吻之后,一言不发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这个人气疯了,必须找点事来转移注意力,男演员也好,E先生也罢,她不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否则一定会砸碎什么。她才不要为了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齐抹掉眼泪,昂起头,神色平静地走进了衣帽间。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观看歌剧,让那个喜欢装幽灵的人遭瘟去吧。

莉齐脱下晨衣,用脚踢到一边,本想套上裙撑,想了想,又把裙撑丢到一边。

她有一套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那是一套绿色塔夫绸裤装,上衣是淡绿色的衬衫,领子打了繁复的褶皱,下半身是一条苍绿色的喇叭长裤。

自从知道玛丽·沃克⑴的事迹后,她就找裁缝定做了一套裤装,却一直没有勇气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端庄的女人,见到穿裤子的女人也会大声尖叫,仿佛见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逮捕她们。

可现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气。

她想知道,当她穿着裤子,昂首挺胸地出现在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前时,他是否会因为自己的胆小鬼行为而感到羞愧——仅仅因为一个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么久,迟迟不敢面对她。

“我为什么要去管他想什么呢?”她转念一想,唇边露出了以前那种叛逆而生气勃勃的微笑,“让他下地狱去吧!就算他不后悔,也不羞愧,我也要这样穿,因为我早就想这么穿了。”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玛丽·沃克曾因为不穿裙子而穿裤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时还经常有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和唾弃她。以至于后来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了一项专门的法规,赋予她合法穿裤子的权利。(出自宋燕着:《新闻抄袭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