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认错(第2/4页)

好事,绝对是好事啊。

姜兰立马拿钱走人好。

大夏天,外面的日头像毒蛇,如果能不出门,姜兰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但两千万值得她尊重一点,她把自己收拾好,带上遮阳伞,在门口打了辆出租车,“师傅,去景观大道,绿叶餐厅。”

对于这个男朋友,姜兰一点都不觉得愧疚。

反正两个人今天本来也要分手的,她拿两千万走人还算赚到了呢。

姜兰祝陆颐呈和女主角好好在一起,天荒地老。她就拿着钱,过上失恋后的幸福生活。

在火锅店,姜兰遇见了于挽秋。

从火锅店出来之后,姜兰看见手机里陆颐呈发来的信息,打来的电话,她回了条信息,[我会参加那个综艺,综艺录制结束之前我们就不要联系了]

当然结束之后更没必要联系。

姜兰把陆颐呈加入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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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忘记那些,她和陆颐呈可能早就分手了,分手之后也不会认识于挽秋。

姜兰和陆颐呈在一起三年多,也吵架,但从来没提过分手,在她看来,以分手作为要挟达成自己的目的很伤感情。

要么干脆不提,提了就分得干干净净,傻逼才吃回头草。

全想起来之后,姜兰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世事无常,走到现在也不容易。

其实于挽秋知道她的事要更早,陆颐呈早就和家里说过自己谈恋爱了。

姜兰不得不感叹命运的神奇,她和陆颐呈,走错一步估计就分手了。

吃饭的时候,姜兰问于挽秋,“于老师,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和陆颐呈谈恋爱的。”

于挽秋泡馍刚撕完,“额……”

姜兰:“不许撒谎,我在看着你呢!”

于挽秋心想,这有说谎的必要吗,“他大一的时候,你给他做的那个水杯,他一直在家里用啊,平时哪儿用那么粉的。不过我可没说什么,就当没看见。”

那是姜兰送给陆颐呈的情人节礼物,那时候两个人刚在一起半年多。

姜兰咳了一声,“那你当时就没想什么棒打鸳鸯……找个更满意的儿媳妇。”

这简直是道送命题。

于挽秋看了眼摊子老板,羊肉泡馍怎么还没好。

其实说实话,也不是没想过,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于挽秋挺怕陆颐呈被骗的,因为陆家确实有钱啊。

但大学谈恋爱都要管,她成什么人了。

且不说两个人能不能走到最后,倘若走不到最后,她不白费心思了,如果真要谈婚论嫁了,再说这些事也不吃。

陆颐呈就谈个恋爱,这都要管,那管的也太宽了。

于挽秋本来就没怎么带过陆颐呈,既然不带他,那为什么要管别的事呢。

后来是陆颐呈在她面前说姜兰的次数太多了,可能他也怕她和陆双辰不同意他谈恋爱的事。

就先从内部瓦解。

陆颐呈真的总提。

什么姜兰会拉小提琴,大提琴,说姜兰带他去哪儿哪儿玩。

于挽秋就决定见见姜兰。

陆颐呈不同意,说得和姜兰说了才能见面,不然姜兰肯定不高兴。

陆颐呈还没和姜兰说过家里的事。

本来想在一起以后就说的,但姜兰以为他没钱,后来陆颐呈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陆颐呈没骗姜兰,他没说过自己家里的事,这也不是欺骗,但还是潜意识里怕姜兰生气。

会不会觉得他装,故意的。

于挽秋没办法,她尊重陆颐呈的决定,直到狗仔拍到了他们一家。

网上曝出她的儿子丈夫,于挽秋这次是真的想去见见姜兰。

陆颐呈一早就显摆他要和姜兰去吃火锅,于挽秋连哪个店都知道。

就想过去碰碰运气。

谁知道就被她碰到了。

于挽秋想了半天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姜兰磨了磨后牙,于挽秋道:“姜兰,结婚虽然不是两个人的事,但陪你过一辈子的只是对方而已。”

哪怕生了孩子,以后孩子也会结婚,有自己的事业。

只有对方。

父母朋友都不可能陪你走一辈子。

所以于挽秋想,就算她实在不喜欢姜兰,顶多像陆颐呈奶奶那样,平时少见,眼不见心为静,这样就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了。

当初在节目组她说的也是实话。

于挽秋道:“我干嘛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喜欢就是喜欢,你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我棒打鸳鸯,闲得慌。至于找一个自己满意的……姜兰,我又不是给自己娶媳妇,我满意能有什么用。”

“其实吧,我们母子还是像的,至少审美,喜欢的人一样。”于挽秋是这么想的,陆双辰审美差的要死,陆颐呈找姜兰当女朋友,多少遗传点她的审美。

姜兰能跟他在一起,也有他长得帅的因素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