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里恩斯(第3/5页)

“别紧张、别担心,”里恩斯又朝他靠近了一步,近的一伸手就能掐住大诗人的脖子,“先听听我的问题如何?”

他使了个眼神,一个混混径直越过大诗人,堵住他后边的退路。

“你的诗歌独树一帜,简直开创了一个全新流派——歌颂变种人,哇呜……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居然没有引来骂名,反而让诺城人民看得津津有味,您的才华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他先是赞叹了一番,话锋一转,

“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对你的《意外之旅》中歌颂的角色——一个白头发的猎魔人很感兴趣……所有对诗歌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诗歌是以现实为蓝本创作。你对他跳舞似的剑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以及忐忑的身世和遭遇如此了解。想必你和他是至交好友。”

里恩斯直直盯着大诗人的眼睛,锐利的眸光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那么您知道他在哪儿吗?”

杰洛特?

丹德里恩眼珠子一转,瞬间看明白,这家伙找自己的老友定然没安好心。

无论是看在深厚的情谊的份儿上,还是猎魔人带给自己的歌舞厅这番伟大事业的份上,他都没有别的选择。

“阁下如何称呼?”

“里恩斯……盛名在外的大诗人认不出我很正常,您的仰慕者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仁慈慷慨的阁下可否给与我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抱歉、我爱莫能助,”丹德里恩耸了耸肩、摇头,“这个白发猎魔人的故事,来自于另一位吟游诗人,我当时起了兴致,就牢牢记在心头,改编了一番。可事实上,我对这个白发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

“你再考虑考虑,大师……”里恩斯伸手往怀里一掏,掌心多了个沉甸甸袋子,他不容推拒地把钱袋塞进了诗人手里。

丹德里恩感受着手心的重量,心头鄙视。

好吧,还不够他歌舞厅一个月的利润。

这点钱就想买通本人?

“您肯定认识他,否则无亲无故为何要歌颂猎魔人?”

“曾经有别的猎魔人大师救过我的命,把我从一伙儿精灵劫匪手中救了出来,他为此身负重伤!”丹德里恩一脸认真地说,经常登台表演磨练出的炉火纯青的演技,让他立即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自那以后,我就发誓,要改变世人对我救命恩人的糟糕印象,为他们摘掉莫须有的罪名!”

“故事编的不错!”里恩斯脸色变得冰冷,去掉了敬称,“丹德里恩,再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对你我而言都至关重要,白发猎魔人在哪儿?!如果你老实回答……我就用不着强迫你,用不着伤害你这身比女人还娇贵的肉,你知道的——”他看了眼身后那个一脸麻子,长相猥琐的小混混,小混混突然冲着大诗人舔了饥渴地舔嘴唇,“有的人对您很感兴趣。”

吟游诗人浑身一个哆嗦,不由自主护住自己的屁股,脸上露出一副极其为难的表情。

垂头沉默。

反复纠结良久,才长叹了一口气,神情沮丧、认命般交代,

“我重新想了想……我记得那位吟游诗人跟我提过,白发猎魔人经常在亚甸东边,靠近百花谷的地方出没。”

里恩斯闻言,眉头皱得更紧,纤薄的嘴唇咧出一抹骇人的微笑,

“不老实交代?你这是自寻死路!”

丹德里恩闻言转身便跑,仓惶得帽子掉落在地,哗啦啦一袋子黄澄澄钱币落地!

咔嚓!

里恩斯对准他后背丢出一道蓝光。然后伸直了左手,合拢食指和中指。

一瞬间,大诗人的身体不受控制地离地而起,一股无形的力量抓住他的肩膀,将他吊在半空。

任凭他踢腿儿尖叫。

里恩斯又收拢了小指。

大诗人的叫声戛然而止,“唔唔”发出闷哼、没法说话,呼吸也变得急促,脸色开始发红、快要窒息!

始作俑者保持着左手的手势,缓缓朝他走去,

“敬酒不吃,那么你就多吃点苦头和教训!”

五秒后,遏制诗人脖子的力量松开,但他仍被悬吊在半空,剧烈喘着气,嘶嘶痛呼,左手手腕扭成一个骇人的弧度,骨头就快要断开,同时嘴里涌出一股铁锈味儿。

“你这烂裤裆的废物点心,还想跟我玩花样,非要让自己难堪?”里恩斯看着他,眼中冷得没有丝毫感情,语气厌倦,“现在,我问你答,不配合,你就要跟你这只手说再见了。我保证,你以后再也无法用灵活的手指弹奏鲁特琴,去勾搭那一群花痴的良家妇女!”

“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看出你说的话是真是假,敢胡编乱造,有任何一丝迟疑,我就读取你的思想,顺便把你洗脑成一个白痴和低能儿,别说是做诗,以后你连一个字都认不出,只能整天坐在泥巴里玩你自己的排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