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3页)

刘美云听到秦小月这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看了过去。

只见驻地外,秦小月和一个穿着军装年轻男人站在一块,两人正说着什么,秦小月红着脸,笑容明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秦小月喜欢人家。

“我就说秦小月平时是给她对象写信吧,你们还不信,一个月都要寄好几封。”车厢里有和秦小月同宿舍的女孩儿,一脸艳羡的说。

“她对象长得可真俊。”有人附和道。

刘美云看了一眼,可不,男人样貌清隽,身型挺拔,皮肤冷白,就这样的长相放在后世,都能一度掀起娱乐圈的审美热潮,在六十年代,就更别提有多让人惊艳了。

可能是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明星脸,刘美云反而不怎么感冒。

她更喜欢陆长征那样五官硬朗,浓眉深目,身上总散发着炙热的男人。

想到陆长征,刘美云就觉得身上好像没那么冷了,主要心窝子那里暖呼呼的。

刘美云挪开视线的时候,陈青阳正好不经意扫过来,入眼就看到红色围巾下,一双漂亮得让人惊艳的眼睛。

忍不住又望了两眼,可惜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风景线。

“青阳哥,你看什么呢?”秦小月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陈青阳随口应着,“车要开了,你赶紧回去吧。”

“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啊!等我休假再来看你!”

秦小月依依不舍的和男人告别,三步两回头的终于上了卡车,立马就有人问:“小月,那是你对象不?”

秦小月红着脸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家里给订了娃娃亲。”

“青梅竹马!”

“你俩真般配!”

秦小月在众人的羡慕中,笑得格外灿烂,连目光扫到讨人厌的刘美云,她都不朝人瞪眼了,而是扬起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卡车一路颠簸,寒风肆虐,入目所及,全是一片的雪白。

刘美云被这六十年代的自然雪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前世她是南方人,没见过这么壮观的雪景,路过一些村庄,看到炊烟袅袅,有几个黑黢黢的小孩儿,吊着鼻涕虫追在他们的卡车后面欢呼,声音清脆又明亮。

以后就要在这样的环境下扎根了,没有996,没有通宵达旦的加班,不用还房贷车贷,不用天南海北的当空中飞人,不用为了完成一笔订单,喝酒喝到胃出血……

刘美云呼吸着60年代的寒冷空气,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这天,团里休假,女孩儿们,早早就约着去邮局,给家里人寄信。

宿舍就剩刘美云和宋红英没去。

刘美云腿伤还没好利索,自从回到团里,大部分时间就是躺在床上。

光睡觉,她都能睡一整天。

恨不能把前世,因为熬夜猝死没能睡够的觉,给一次性补回来。

“什么,你要退伍?”

宋红英听到刘美云说已经向上面打了退伍申请,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下一颗鸡蛋了。

“为什么,就因为你的腿伤吗?”宋红英不明白,医生都说她的腿半年后就可以正常跳舞了,大不了这段时间就在团里打杂,或者服从安排,暂时去后勤部帮忙也可以啊,以前又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

而且刘美云可是团里跳舞跳得最好的,他们好不容易进了文工团,一旦退伍,可就又被打回原形了。

刘美云把自己的理由的一说,宋红英突然沉默了。

好半天才眼眶红红的开口,“我弟也下乡当知青去了。”

刘美云一愣,宋红英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

父母都是厂里的干部,她家三姐弟,宋红英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个姐姐,比她大两岁,运气不好,要高考的那年,正赶上国家取消高考。

若是按照刘美云看的那些小说,这年头普遍重男轻女,要换了别的家庭,下乡的肯定得是宋红英的大姐。

可宋红英的父母不同,他们疼儿子也爱闺女,这一点,从宋红英爽朗直率的性格,和她一直宝贝的那条大红围巾上就能看出来。

“我爸说,我姐是女孩子吃不了那个苦,而且她也到了要定亲的年纪,要是下乡,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宋红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从小她就和弟弟感情最好,虽然舍不得弟弟去农村,可她心里清楚,姐姐更不能去。

“别难过了,你不是还有津贴吗,可以攒着给你弟弟寄到他下乡的地方,让他日子好过一点,你还可以写信。”

刘美云不太会安慰人,只能挑点实际的说,“还有,你写信一定要让你弟弟就算再苦再累,平时也不要放弃学习。”

宋红英哭差不多了,袖子一抹,抽抽噎噎的问:“都不能考大学了,还学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