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喜欢我 你不知道这是犯法?……(第2/3页)

两位公安想想,没这条法律。

“虽然不犯法——”

张小芳松了一口气:“我就说吗。真以为我傻啊。我精着呢。”

公安气的真想说,赶紧打盆水照照你那一脸傻相:“我该夸夸你吗?你把这位方剑平同志弄过来虽然法律拿你没办法,可你敲晕他的时候伤着他,我们一样可以把你带走——故意伤害罪!”

张父和高素兰脸色骤变,顿时顾不上收拾闺女,齐声道:“小芳不懂事,她——”

公安摆手,不想听这些小事:“我知道她心眼不全乎。所以麻烦你们以后看好她。我们还没问完。方剑平,到这边来。”

比起跟张小芳在一起被全村人堵个正着,方剑平更不希望他变成嫌疑人。顾不上别的连忙到他们对面,张小芳身边。

年龄较大经验丰富的公安又让他转过身去,果然脖子和后脑勺都有个包。

公安忍不住许虚指指张小芳——看你干的好事!

不过为了彻底洗脱他的嫌疑,公安还是问:“方剑平,有谁能给你证明?”

方剑平:“知青点的刘季新可以为我作证。他说外面有人找我。”

公安又问:“除了他还有谁?”

方剑平摇了摇头:“没了。当时我在厨房烧水打算烫脚。不过我烧水的时候有人进去过。”

“我知道了!”书上没这段,张小芳不知真相但想起一个可疑人。

公安吓一跳:“你先闭嘴!”

“我真知道。”张小芳反问:“刚才说我脑子不全乎,我咋能想到把方剑平约出来,然后敲晕他扛回家?”

五人互相看了看,是呀。

“我也知道!”王秋香再次大着胆子爬上墙头,不待别人开口就嚷嚷:“是刘季新。肯定是他。那小子也不丑,可我就觉得那小子别扭,整天笑眯眯的也没小方同志看着顺眼。原来不是我想多了。”

公安瞪她一眼。

王秋香不敢多嘴。

公安让同志记下来:“张小芳,胡说作伪证污蔑他人再加上你把方剑平同志打晕,我们真可以把你抓起来。”

张小芳:“不信你们问啊。我们村的人和知青点的人都知道刘季新喜欢段伊然。可是有一点我想不通。”

王秋香忍不住说:“你能想通就怪了。”

公安厉声道:“住口!小芳,你说。”

张小芳真想不通。如果是陌生人干的还好说。知青们朝夕相处,在知青点生活近三年,每天还一块吃饭,怎么还认不出来。

如果不是刘季新,那就是外村人。可瞧着公安的态度分明认准了方剑平,没打算调查外村人。难道他们掌握了别的证据。

张小芳越想越想不通,正好原主也不懂这么复杂的事,她可以直接说:“段伊然不喜欢他,黑灯瞎火看不清人也应该知道他是谁啊。好比我喜欢方剑平,他一靠近我闻到他身上——”

高素兰赶紧捂住闺女的嘴。

张小芳摇了摇头,不这样说怎么能往下说啊。这个娘真会裹乱。

公安叹了一口气把娘俩掰开,“我还没问完。”

高素兰松手,瞪闺女:“不许瞎说。”

原著中都没提这事,说明方剑平确实无辜。

可是证据又指向方剑平。

张小芳想到刘季新不喜欢方剑平,突然有个大胆的猜测——两人合谋。

可是图什么啊?

张小芳又想不通了,干脆胡扯个理由:“她肯定《大雕瞎侣》看多了。”

两名公安不明所以。

张父和高素兰摇摇头,别看他们,他们也不知道。要知道闺女胆子这么大,早把她塞回肚子里重造。

公安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方剑平身上。

方剑平问:“你说的是《神雕侠侣》吧?”

“不一样吗?”张小芳心中一凛,不会真看过吧。

方剑平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没见过这么蠢而不自知的。

偏偏他还着了她的道儿。

“当然不一样。”方剑平跟公安解释,“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查良铮先生写的。说他的笔名你们可能也不知道。徐志摩的表弟。他表姐蒋英是钱学森先生的夫人。”

后两位名声太响,怕是只要识字的人都知道。

公安问:“小芳说跟这本书学什么意思?”

方剑平道:“书中有个人喜欢女主角,因为女主角的武功高强,所以一直不敢动她。有天晚上女主角遭难看不见人,他就假装男主角靠近女主角,然后就那样了。”顿了顿,“这个故事没在内地登过。刘季新家有海外关系,看过这个故事,也跟我们说过。知青点的人都知道。但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跟里面的人学的。”

公安恍然大悟:“难怪我们的女同志给她检查的时候说她身上没有任何伤痕,非常奇怪,像是自愿。她如果不喜欢刘季新,那天她把刘季新当成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