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个风精灵

◎前任风神穷困潦倒◎

温迪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过得如此狼狈。

蒙德的风神,蝉联三届吟游诗人冠军,高天的歌者,对抗天理的伟大战士,自由的代言人巴巴托斯,现在陷入了神生危机。

在与天理的一战中,人类已经证明了他们自己的力量,属于人类的时代已经到来,新时代不再需要神明在前方引路,旧日尘世七执政也纷纷退休。

摩拉克斯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依旧是喝喝茶看看报签签到,雷神则退隐王座,选择成为一名优秀的轻小说作家,其代表作《毛绒绒的诱惑:霸道狐狸别想逃》更是一举成为轻小说销售排行榜第一名。

神明都在融入普通人类的生活,然而这些事情温迪在几十年前就都做过了,自然得找点新鲜事。

“你说你要跟我一起旅行?”旅行者疑惑道,“我们现在不就是在旅行吗?还是说你想去别的有意义的地方?比如摩拉克斯的坟墓,还是须弥的草神大赛?”

“当然都不是,这也太无聊了,”温迪露出神秘的微笑,“我想和你一样,去其他的世界冒险。”

“摩拉克斯的坟墓我早就去过,还在边上拍了照,上上届的草神大赛我就是冠军,所以说好伙伴,你会告诉我异世界旅游的秘诀吧。”

“这……”

“从天而降的少年成为拯救世界的新星,即使在异世界也不忘传颂朋友的威名。”温迪眨着他那双蓝绿色的眼睛,他很清楚旅行者根本没办法拒绝这一套,“拜托啦拜托啦,我绝对会在诗歌的末尾加上你的名字,你就是故事里召唤帅气少年的骑士!”

“……你确定吗?要知道蒙德现在还处于转型的痛苦时期吧。”

“这话可不对,我现在已经不是蒙德的神啦,我只是全世界最好的吟游诗人。”

也许蒙德前进的路上依旧布满荆棘,但成长难□□血牺牲,温迪做为“自由”的神明,对这一点的了解比谁都清楚。

这是自由的代价,也是他们真正成长的勋章。

“好吧好吧,”旅行者扶额,“你要去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随意。”温迪耸耸肩,尚未拆开的礼物才最令人惊喜,他相信旅行者的眼光。

临行前温迪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给那几个老朋友留下了出去远行的信纸,除了旅行者,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

蒙德的神明就这样消失在时空乱流里,周围无一人送行。

………

事实证明,英雄独自一人离开确实很帅气,有种真男人绝不回头看爆炸的装逼感,可问题是,英雄绝对不会睡在桥洞里。

温迪抱住特瓦林,一个神哭成流泪猫猫头。

这个新世界拥有与提瓦特大陆完全不同的科技体系,人类不使用神之眼也可以在天上飞,在水里游,千里传音日行千里等等一系列事情都显得司空见惯。

没有□□,没有压迫,食物干净整洁,人类安居乐业,可谓是提瓦特梦寐以求的城邦。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严格了。

温迪做为一个外来户口,没有出生证没有学生证什么都没有,这就意味着他根本无法在这个美好的世界里获得赚钱的机会,甚至连房子都住不了。

哪怕是那种不需要证件的“不正路”工作,也会被人以“我们这里不收童工”为由拒之门外。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曾经的风神巴巴托斯一朝落魄,只能住在桥洞里苟且偷生。

不过好在他还有一技之长,总不至于真的把自己饿死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晚安,特瓦林,”温迪摸摸风龙的头,为了节约能量不让自己饿地太快,特瓦林只能变成小小的模样,“我们明天去广场卖唱吧。”

温迪的声音活泼又清亮,“这下子我们可要重操旧业,等拿到钱,我就给你买那个最大最漂亮的可丽饼!”

“当然还有我的菠萝啤酒,这个可不能忘了。”

———

夏油杰已经注意那个卖唱的孩子很久了。

这个孩子坐在花坛边,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模样打扮应该是个女孩,深蓝色的头发编成辫子,耳侧还带着一簇不知名的白色花朵。

她穿着一整套绿白相间的衣服,可能是这个年纪孩子都有的中二通病,她的肩膀上还有一件绿色斗篷,那颜色就像春天萌生的第一波嫩草。

“蓝色的鳞羽飒飒作响,俊逸的脖颈引吭高歌。”

“他携西风而来,终归高天而去。”

少女似乎在歌颂什么奇怪的神话生物,她的歌声高亢嘹亮又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松快韵味,圆圆的布制帽子躺在脚边,里面已经盛满了硬币和钞票。

这种街边卖唱的人一般都是听者众多,但真的愿意掏钱的没有几个,这个孩子的歌声基本能让路过的每一个路人心甘情愿地掏出钱包,不得不说也是一种很厉害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