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顾衍,换一个吧,下一个更乖!……(第4/5页)

顾衍看向了顾雪涵:“我觉得同时还可以起诉小三,当然,虽然取证的难度很大,这类案件中,能胜诉的都是出轨方愿意回归家庭配合原配妻子,提供当初给小三金钱的流水明细和打款证明,原配妻子才得以胜诉,一旦艾翔不配合,我们胜诉的概率不大,但起诉小三至少能让小三自乱阵脚,把她拖进诉讼的流程里,她不得不分心和精力请律师周旋,被拉扯进负面情绪里,大概率她会开始和艾翔闹,艾翔有可能为了她在财产分割上让步,以换取原配放过对小三的纠缠。”

顾雪涵笑了下:“作为新人,你们两个能想到的处理方式都还不错。尤其是这份财产明细,可见你们还是花了功夫的。”然而顾雪涵没有再说什么自己会如何处理,她只是看了下手表,“陈湘马上会来,我会和她沟通方案。”

也几乎是顾雪涵话音刚落,前台的电话就来了——陈湘已经到了。

顾雪涵带着齐溪和顾衍进入了会议室。

顾雪涵从来干净利落,她向陈湘展示了取证得来的财产清单,然后就在齐溪以为她会把齐溪和顾衍刚才的方案阐述给陈湘时,顾雪涵却只是笑了笑,然后向陈湘提供了完全不同的一个方案——

“配合你在自己家里合法取证的监控视频,以及艾翔签定的影视版权合同,我们完全可以不进入诉讼繁杂的流程,仅仅通过谈判,最终达成你能分割到大部分财产的协议离婚方案。”

别说齐溪,就连顾衍,此刻也微微讶异地瞪大了眼睛。

顾雪涵这不是在吹牛吧?都说了律师不可以对客户夸大所能达成的案件结果,仅仅通过这些证据,男人到离婚撕逼这一步,撕破脸皮可是很难看的,才不会顾及情谊或者自己是过错方,就对财产分割进行让步。

然而顾雪涵却相当自信,在齐溪和顾衍不可置信的目光里,她拿出了陈湘此前补充提供的《逢仙》的影视授权合同复印件——

“注意看第十五条违约责任这里:‘签署本合同至首轮播出完毕之前,如果乙方作者出现犯罪、违法、违反公序良俗、黄赌毒、婚外情第三者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的负面新闻,或出现违反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的行为,导致自身声誉、形象受到负面评价,给甲方、授权作品、改编作品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作者退还授权许可费,并赔偿甲方公司及影视项目投资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改编作品的总投资金额、维权律师成本等’。”

顾雪涵势在必得地笑了笑:“如今《逢仙》正在热播,这时候如果你以这段出轨视频公开谴责艾翔婚内出轨品德败坏,并且出轨方还是在《逢仙》中饰演女三的演员,按照如今广电对失德艺人的管理,外加艾翔作为一个知名宠妻人设的作者,出轨对他带来的负面影响,恐怕是很大很大的,绝对会对《逢仙》项目播出造成负面影响,这时候影视公司如果要索赔,你觉得艾翔吃得消吗?”

“何况他只要未来还要吃写作这碗饭,如果口碑彻底坏了,未来的项目是否能授权得出去?或者就算能授权,影视方一定会评估他负面新闻带来的风险,势必对他的版权价格进行压价,有些甚至会为此解约索赔,总之,对他的影响是空前的。”

顾雪涵讲到这里,看向了陈湘:“你卡在如今《逢仙》播完之前去找他谈判,只要我们律师介入,会把握好谈判尺度,不会涉及敲诈勒索,绝对可以围绕这个条款,让艾翔不得不让步共同财产的分割,以保全他后续未来的发展。”

顾雪涵娓娓道来,但一席话,让齐溪和顾衍都有种恍然大悟的感受——

法律维权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所有割裂的证据糅杂起来,或许都能成为推动性的关键逻辑链。

因为《逢仙》这个影视合同早在几年前就签署完毕,当时的收入艾翔也早就用于工作室注资和购买登记在自己父母名下的房产,因此不论齐溪还是顾衍,都没有想过再关注这笔钱和合同,而是全盯着工作室近期的财务账本问题去思考了。

齐溪只想到了站在陈湘的立场,用陈湘所有可用的力量去对抗艾翔,却没想到借力——个人和个人对抗里,尤其婚姻中永远很难做到彻底性碾压,尤其要是其中有钱的一方早就有针对性地做过财产隐匿等举动,另一方很难是对手。但如果引入资本方,借着资本方的力量去对抗另一方个人,那简直是事半功倍的。

顾雪涵望着齐溪和顾衍:“做《逢仙》的这家影视公司,前两年刚因为一个主演失德违法,导致一个上亿投资的项目最终无法播出,当初影视合同里都没有让主演艺人签署这些违约条款,因此这上亿的投资损失就只能自己打掉牙齿和血吞了,但所有公司都只会跌倒一次,一旦吃了某方面的苦,未来合同里对这方面的条款规定会越发苛刻。所以我留意了下《逢仙》的合同,果然发现了这个对我们有利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