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荒郊野外,偶尔有几只野狐窜过,发出“嗷~”的叫声,有点儿像野狼的嘶吼。

这声音惊醒了昏睡的齐韶,齐韶从土坑里冒出一个头来,透过草丛,看着外头昏暗的景色。

低矮的灌木丛中似乎藏着什么猎物,随时准备伸出利爪来捕食,齐韶瑟瑟一下,不小心扯疼了额头的伤口,伤口溢出血液,疼的他撕了一声。

他捂着额头时,肚子又咕噜噜叫了起来。

他资质太差,孩童时期又没有接受过正统的修炼教导,导致他现在这个年纪也没有辟谷,还需要吃食。

从怀中掏出一个冷馒头,齐韶的指甲里全是泥土和血痂,实在太脏了,他只能小心翼翼的用油纸包着馒头,啃了一口。

馒头又冷又硬,难以下咽,齐韶硬生生吞了下去。

他早就不是扶风城齐家的大少爷了,自从齐家灭族之后,他什么都只能靠自己。

当年,他收拾了齐家财物,想要去寻找钟应,搞清楚灭族真相。结果才出了扶风城,齐韶一身钱财就被人骗光了,那个时候他才知道没了齐家,他什么都不是,在外人眼里,他就是个傻子。

一个差点把自己卖了的傻子!

没了钱财,齐韶只能靠着自己的三脚猫功夫,给人干粗活,受了不知道多少他当年根本无法想象的苦。

别说查清楚真相了,他养活自己都难。

如此流浪了一年,齐韶误打误撞救了个有些腼腆的小姑娘。

为了救那个小姑娘,他差点儿没了命,但是那小姑娘也改变了他的生活。

那个小姑娘是一个小宗门的二小姐,齐韶因此成为小宗门的弟子。因为是二小姐小跟班的原因,他过得比绝大多数弟子要好,渐渐的有了师傅,有了师兄弟,有了一群好友。

进了宗门,他才知道齐家灭门一事,定然关乎魔修,那不是他能管的事,他便将一切藏在了心底。

直到参加中州盛会,远远瞧见一个熟悉的少年……

那少年眉眼长开了,如桃花般灼目,令人难以挪开目光,那是——钟应!

钟应捧着一束桃花,跟身侧的少年说说笑笑,齐韶还没追上去,钟应的身影便淹没在人群中。

二小姐察觉到他的异色,拉了拉他的衣袖,用羡慕的语气跟他说:“那是玉馨书院的学生,唯有资质心智皆绝顶的人,才有机会进书院学习。我爹爹本来想送大哥去的,结果第一轮就被刷下来了,大哥意志消沉了很久。”

玉馨书院……

齐韶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决定去书院找钟应,他觉得既然钟应在书院,当年带走钟应的人,很可能也在书院。

这个念头才升起,还没有付之行动,齐韶便被同门长辈师兄弟围了起来,抓进了地牢中,被严刑逼供。

他们说:你是魔族的奸细,你个叛徒,你罪大恶极……

你该死!

无论齐韶怎么解释,怎么求饶都没有用,所有人都用陌生而痛恨的目光看着他。

他心灰意冷,快熬不下去时,二小姐出现了。那个腼腆的姑娘说相信他,救他出去,齐韶不信,真的逃出来后,差点儿哭出声。

接下来这些天,他一直在逃亡,躲避宗门追杀,比之当年流浪街头还凄惨,至少那个时候,没人想要他的命。

吃了半个馒头,齐韶察觉到不对,眼神凶狠向着一处望去,握紧了手里的刀。

出现在荒郊野外的人是二小姐,身为宗主的女儿,二小姐并非容色出众,也没有大把追求者,平凡到真实。

她瑟缩的看着四周,喊了一句:“阿韶,你在吗?”

齐韶没回,二小姐又说:“阿韶,爹爹他们快追到这里了,你快离开。”

齐韶依旧保持沉默,他怕自己一出声,就被揪出来了。并非怀疑这个一直帮助自己的小姑娘,而是他明白了一个词。

身不由己……

二小姐又说:“我听爹爹他们说,他们之所以把你当魔族,是因为你身上那颗火红的丹药,丹药是魔族之血炼成的……”

齐韶惊骇,不敢置信的抬着头。

当年他年幼,又被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并不清楚元灵丹的炼制方法,后来齐家灭族,他将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倒是隐隐明白了什么。

后来懂得多了,便猜出了一些事。

那元灵丹原来用的是钟应的血啊,怪不得钟应看齐家众人的眼神,时不时透出憎恨和厌恶来。

而现在,别人告诉他,那玩意跟魔族有关?

这就是他再一次失去亲朋好友的原因?

齐韶咬着手掌,眼神恨恨的,眼珠子蒙着一层泪光,二小姐离开时,掌心被他咬出了血,他却一点都不觉得疼。

二小姐沿着小道一直走,杂草丛生,光线幽寂,这个小姑娘却一点儿都不怕,浑身的气息几乎跟这暗沉的夜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