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2/3页)

但是勒死她的人是谁?谁会袭击一个单身独居的女人?

□□?抢劫?是同谋封口,还是其他原因?

不过,就算她真的遭遇了这些,从一具骷髅上也看不出来。

杰克叹了口气,收起铲子、手套和手电筒,把棺材盖合上,就要离开他挖的深坑,忽然他向上看去,正看见一个站在土坑边上的高大黑影,以及像鬼火一样莹莹跳跃着的幽蓝色光点,他愣了一下,脚底一滑,险些从土坡上滚下去,那黑影眼疾手快,拽住他的手臂,将他稳稳地拉了上去。看到眼前人,杰克才长出了一口气:“你下次走路能不能出点声?”

“是你自己太投入了。”蝙蝠侠按灭了飘荡的量子屏幕。

“不跟杰森吃一顿大餐然后在圣诞树旁紧紧相拥痛哭流涕地说爸爸爱你?”

蝙蝠侠没理他的揶揄:“有什么发现吗?”

“性别和身高基本都符合,不符合的是死因,她不是死于心脏麻痹。”杰克说着在脖子上做了个勒紧绳子的动作,“是被人勒死的。”

“你怎么对伯劳夫人这么感兴趣。”

“反正也闲着没事做,不如来查查案子解闷,就当是散心了。你难道愿意天天看着我拉着一张脸?再说了,你不也在这儿吗?”

蝙蝠侠没有笑,语气平稳、冷静、不带任何感情,像是脸上盖着一张铁面具。以前他从来没有用这种表情跟他说话,杰克正在莫名其妙,突然觉得他现在的神色分外熟悉,想了很久才明白他在哪儿见过,然后为此毛骨悚然——这是蝙蝠侠审问罪犯时的语气。果不其然,蝙蝠侠沉默了片刻,冷冷地说:“不久前,有个少年混混在哥谭城郊被不明人士袭击,受伤很严重,我已经调查了案发时的监控,和车载GPS的历史行动路线,所以,杰克,案发的时候,你在哪儿?”

杰克面不改色:“案发时间是几点?如果是凌晨两点半左右,我确实有开车去24小时商店买一些蔬菜,你不会以为是我袭击了他吧?”

别害怕,看着他的眼睛,跟他对峙。

虽然袭击少年犯完全是临时起意,没有做非常充足的犯罪准备,但他在事后已经把一切都解决了,他确定少年犯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监控摄像头拍到他从小巷里走出来,现场也不可能有目击证人,凶器和沾到鲜血的雨衣也处理干净了。与此同时,他故意让手法表现出一种不专业,就是为了伪装成普通的抢劫。

所以蝙蝠侠手上没有指向他的直接证据,现在看似笃定的盘问,也仅仅是套话和观察他的态度,他不能表现出任何害怕、心虚。不能挑眉,不能握拳,不能移开视线,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太过积极地自证。这些都是异常,一旦被蝙蝠侠看穿就完了,冷面无私的黑暗骑士绝对会把他塞回阿卡姆去。

“戈登局长认为抢劫犯是熟手,受害者完全没看见他的样貌,只看见他穿着一件雨衣。根据商店老板的证言,他卖给了你一件相同的雨衣。”

杰克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对蝙蝠侠摆了摆手:“不是,我就算真的袭击了路人,为什么要穿新买的雨衣去袭击?这跟买把新刀杀人还把凶器和购□□一起丢在现场有什么区别,我就算真的突发奇想搞搞犯罪,也不会用这么低级的手法。”

“哪件雨衣呢?”

“在车的后备箱里,要不要车钥匙?”杰克耸了耸肩。

他知道蝙蝠侠来之前肯定已经调查了他的别墅和车子,百分之百找到了他塞在后备箱的湿淋淋的雨衣,但他肯定没有在雨衣上验出鲁米诺反应,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同一件雨衣。他作案时披的那件雨衣早就被他丢进壁炉,烧出来的灰洒进花坛深处,如果蝙蝠侠能从那堆灰里验出受害者的血,那杰克就认栽。

蝙蝠侠并不相信他:“你的刀呢?把你的刀给我。”

来了。之前都是彩头,现在才是重点。

蝙蝠侠的侦探能力世界顶尖,如果要完美掩盖犯罪事实,就不能去思考如何完美犯罪,正面挑战蝙蝠侠最擅长的地方是不理智的。因为作案这种事本身就是欲盖弥彰,当你想掩盖一个线索,就必定留下更多线索。如果侦探的查案技能无懈可击,那么侦探本人就是突破点。必须利用他的感情,准确来说,是利用愧疚,让他的心也会阻拦他。

杰克默默不语地从口袋中掏出拆信刀,递给蝙蝠侠。蝙蝠侠很快就在头发丝粗细的缝隙里发现了新鲜的血痕,他冷声问道:“这是谁的血?”

我的。

拆信刀已经用特殊溶液酸洗过了,就算有残留着没清洗干净的血,酸洗也会把DNA破坏的一干二净,这样就无法跟受害人进行对比。至于现在拆信刀上的血,是杰克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