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心(第2/3页)

君霐大少爷将他后来看着发现确实好穿,自己也做了两件的事给自动无视掉了。

葡萄美酒夜光杯,即使是在大雪纷飞寒冷刺骨的冬天的深夜,爱美的女士们也断不肯让自己婀娜的身姿因为衣物变得臃肿,貂皮大衣裹着下了车,进门就露出贴身的礼服,或露背或低胸,长裙曳地,水晶灯下旋转起一片旖旎,娇笑倩兮美目盼兮,火树银花不夜天,她曾在其中,半吊子的书法,半吊子的琴艺,半吊子的绘画,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情感卖弄起来,也每每博得满堂喝彩。邀朋唤友,风花雪月,这是她曾经所过的日子。

太平浅浅一笑,将辫子甩到脑后,张开手转一圈,龙眉一挑:“不好看么?”

君霐心里一声叹息,怎会不好看?俗话说乞丐穿白衣也多三分素净,可太平偏偏就跟人不一般,白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尤其是丝帛轻纱之类的料子,平白的就被她的人给衬得轻薄了起来,只有那款用银线密密绣了暗花的月白色缎子才勉强能衬得上,平日里,穿白反不如着黒出挑。君霐也不得不承认,太平面相生而至贵,丝绸锦缎光闪闪的穿着锋芒太过,反不如棉布麻衣内敛,也较适合太平那懒懒散散不上心,凡事都当戏看的不良性子。

这件长外套,是青色细棉的面子,素净的,没绣一点花,但是手工非常精致,边缘皆翻出熊皮里子,雅中透着几分不羁的野,再龙眉凤目的那么一挑,能把人魂勾了去。

榕叔端着早膳上来,看这一挑眉一无语的情景,忍不住笑道:“好看,小姐怎么穿都好看,梅她们也说,这棉麻布衣,让我们小姐一穿,也现出几分高贵,小姐若是这样去街头走上一圈,恐怕也立时就要京城布贵呢。”

少安拼命点头表示赞同,君霐噗哧一声喷笑出来,亲自动手盛了碗粥递给太平:“好,我们的太平大小姐,吃饱了街头卖布去。”

粥是普通的白粥,配上精细小菜,让人胃口大开。仔细看那些盘子碟子杯子筷子,碗啊勺啊的,竟没有一个同样的,颜色各异,花样各异,形状各异,工艺说不上绝顶的好,有的甚至还刻意笨拙,简单粗糙得连普通人家的粗瓷都不如,好好歹歹琳琅的摆满了一桌子,看着说不出的怪异,竟貌似单个做出来的手工之物。

和往常一样,一家人总是开开心心的,仔细看却还是能挑出异样来:粥虽然是平日常吃的,小菜却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盘子碟子算起来足有十七八个;太平一个人吃,三个人看,一个垂头不语,一个趁人不注意就转身擦眼泪,一个看着太平眼也不眨,时不时的夹上一筷子菜,脸上带着笑,却让人看着难受;再看屋里,架子上,桌子上,都空了一大半。

行李是前几日就收拾好了的,昨日行冠礼时,王府里便来人给接走了,吃完这顿饭,太平就该动身了。

君霐昨日忙了一天,晚上又一夜没合眼,想多留些东西自己看着有个念想,又怕女儿外面东西用不惯,收收拣拣又给理出两大箱子。

可怜天下父母心,那么点小婴儿十七年一手抱大,今天要走了,就像剜他心一样的疼。

太平笑眯眯的吃了两碗粥,又把碗递给父亲,要了第三碗。

吃完饭,又洗洗漱漱好一会儿,脱了便鞋换上靴子。君霐亲自动手帮女儿把外套脱了下来,递给少安抱着,取过榕叔手里的斗篷给她披上,扣上搭扣,理理头发扯扯袖子,又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牵着她的手出了屋子,榕叔眼睛一红,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一眼看见院子的两个大箱子,太平拍了拍,笑道:“放下吧,都搬光了,我回来用什么?”

转身抱抱父亲:“爹,我的宝贝窑交给你了,嫌和尚念经太吵了,就去捏捏泥巴,放心,那里隔音做得很好。”

又用自己的衣袖给榕叔擦干眼泪:“榕叔,别忘了给我寄泡菜酱菜,三天吃不到,我会没命的!”

榕叔失笑,忙把太平的手打开。

太平提溜着鼻子一耸一耸的少安,挥挥手,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玩儿去了。”

不正经的样子,让君霐等人看得哭笑不得。

眼看着车队去得没影了,君霐才带着榕叔转回屋去,屋里空荡荡的,心里也空荡荡的,好半天呆呆的坐着,游魂一样。记得她在襁褓里仿佛还只是昨天的事,摸摸了眉间,还记得那么点的小娃儿,口口声声说什么和尚们一对天眉最好看了,用不着画,画了难看,又想出什么夹子来给他修眉,自此,多少年了,他再没有如寻常公子郎君般剃眉画眉了,就这么一对天眉,日子久了自己也觉得顺眼了,不合礼数什么的也不在意了,对于这个自小就怪异的女儿,他总是说不出的宠爱纵容,十七年呀,眨眼就这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