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第2/2页)

布兰迪是个“傻子”。他不喜欢新鲜的血液,不喜欢杀戮,不喜欢追逐猎物,只喜欢做木工。

罗腾是他最爱的那只木偶。最初的罗腾只有一只眼睛,空洞的左眼眶挂着玫瑰和小骷髅,他穿着巨大的礼袍,怀里抱着一口棺材。

罗腾是布兰迪给他的木偶起的名字,寓意腐朽的事物,指木偶,也指他自己。

在其他血族选取血奴和后代时,布兰迪学会了一项禁术,与木偶共享了自己的生命。

活过来的木偶长出皮肉,他有绿宝石一样的眼睛,漆黑的短发,他的左眼没有眼珠,长着滴着露水的玫瑰和惨白的骷髅头。

“布兰迪是个怪胎,却很有天赋,他的后代学习法术要比其他血族快很多。那只木偶后来成了一种图腾,每一个布兰迪家族的男人都要拥有自己的‘木偶’,等他们得到了家族主人的位置,‘木偶’就是他们的罗腾。”

莱恩斯说:“你说刚刚那个罗腾是人类。”

安德烈点头:“正常人怎么会愿意和一只木偶共享生命呢。所以后来的布兰迪家族就寻找奴隶做自己的木偶,可能是人类也可能是血族。”

“为了让这些奴隶变成木偶,布兰迪家族会对他们进行训练,变成一个按主人要求演戏的娃娃。”安德烈勾起嘴角,“很病态对吗,但他们的亲王,其实只是喜欢木偶而已。”

布兰迪一点都不关心家族权力,所以早早脱离了亲王的位置,找了个地方隐居。对于家族的传统,布兰迪没少和安德烈诉苦。

但人的信仰是件玄妙的事物,虽然盲目且愚蠢,却还不可撼动。

哪怕是传奇的缔造者,都不能影响大众的趋势。

现在的罗腾根本不是被人喜爱呵护的木偶,他只是一个替代品。

莱恩斯可以想象把一个人变成一只木偶有多困难。

罗腾粗哑的嗓子和卡顿的神经足以展示他遭受过怎样的炼狱。

所以安德烈的提议实在是投其所好,是黑暗中亮起的一盏明灯。这盏灯功利又好心,光芒四射之中掺杂着戏谑的黑暗。

“为什么要帮他?”莱恩斯问。

“嗯?”安德烈对突如其来的提问反应不及,眼睛慵懒地转向猎人,“我需要一个传话筒,或者说,你愿意穿罗腾的衣服?”

罗腾此行前来显然是为了色////诱子爵,衣服性感暴露,还捏造了专门的声线引鱼上钩。

安德烈和莱恩斯需要两个合理的身份,如果不去找第三个人,就只能一个扮子爵,一个扮罗腾。

莱恩斯看了看被子爵撕扯开大半,扔在地上的衣服,突然没了追问的兴趣。

如果让安德烈穿这身衣服,恐怕下一秒他的眼珠就会被挖出来。而如果是他自己穿……

罗腾身形纤细,虽然有肌肉,却控制得恰到好处,绝不会影响曼妙身姿。而莱恩斯身材魁梧,穿上那一身,大概会像老虎穿上兔女郎的衣服。

怎么想怎么可怕。

“这个布兰迪男爵,为什么会找子爵。”莱恩斯驱散脑海中奇妙的场景,问道。

“还不清楚,等罗腾回来就有眉目了。”安德烈在房间内翻找,最终把绑窗帘的绳子拆开,走到昏迷的子爵身前,朝莱恩斯扬起下巴,“来帮忙,探长先生。”

安德烈打子爵那一击手劲不小,但血族的身体强悍,为了以防万一,两个人把子爵绑起来扔进橱柜里。

屋内装修除了暗红色就是实木,因为要使用子爵的身份,所以还需要扒下衣服。

暗红窗帘绳绑在子爵白花花的身体上,莫名风骚外,还有一种恶心的冲击力。

“你要看多久。”莱恩斯皱眉看向杵在橱柜旁的安德烈,对血族那探究的眼神感到些许震惊。

“别误会,我对大叔没兴趣”安德烈及时澄清,送与莱恩斯一个狠厉的眼神。

“看这儿,”安德烈扒开子爵的胳膊,大臂内侧一朵盛放曼陀罗刻印其上。

曼陀罗花形状清晰,还有墨水渗透皮肤的干纹,和那些缭绕的烟雾完全不同。

“不是诅咒,单纯的纹身。”安德烈说。

“德里克是为了亲王的位置,”莱恩斯说,“这是党派的象征。”

作者有话说:

罗腾的英文是rotten,是德国的名字,意思是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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