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2页)

沈清川的手里握着从书桌柜子取出来的一红绒布小盒子,清脆啪的一声打开小盒子,里面放着一只金灿灿的戒指,线条流畅优雅,戒指内壁刻着几个字——关泊雅。

那三个字仿佛刻进了他的心骨,带着血淋淋的伤痛,若一根细细的尖刺,念一遍这名字,心就被刺了一下。

那晚,沈清川没有把戒指扔掉,他步入大门,又懊悔折回去,喊停黄包车车夫,给了一笔车费,把戒指又要了回去。

沈清川低垂眼睫,眼眸半阖,瞧不见是什么神色,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细细摩挲着戒指,浑身都透露着忧郁的气息。

他就那样静静地站着,眉眼都是静静的,没有任何人知道,此时时刻,他心里有一场海啸。

狸奴跳上了窗台,迈着粉色软垫,悄无声息地靠近沈清川,歪头喵了一声,尾巴摇着,蹭了蹭沈清川的手背。

沈清川对上狸奴那双大大的猫眼,轻笑一声,说道,“我倒是魔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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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了几日,就迎来了沈清川的报社正式开馆的日子。

其他的都谈妥准备周齐了就差办公楼。

沈逸梵替沈清川寻了一座三层楼高的偏西式的房子,就在十字街口的一转角处内嵌着,一共三层楼高,地方不算太大。一楼作为营业派发刊物,二楼则作为整理刊物写刊物的办公地方,三楼则作为员工宿舍,有水有电,一两个人住的倒是宽敞。

门口两侧都放满了贺喜的花圈,摆的长长两条,差点把人行道都堵住了。

这多数的花圈倒不是沈清川去置办买的,反而是沈逸梵他的那群猪朋狗友送来贺喜的。

沈逸梵什么圈子都混,认识的朋友多,逢酒局或去玩歌舞的时候,就说去他的三弟要办一个报社,要他们都来贺喜,把场子搞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的。

其实哪里用沈逸梵吆喝,他的那群猪朋狗友早就听闻了沈清川的大名。

无他,就是沈清川这个名字,在贵小姐的圈子中,被念的最频繁,弄得他们也十分好奇,想来结识一下。

除了一些富家子弟送来花圈,一些认识沈清川的,听过沈清川的,想来见一面沈清川的贵小姐们,也纷纷结伴来贺喜沈清川的报馆开张大吉。

一时间,西装革履的少爷公子,洋装纱裙的名媛小姐,纷沓而至,络绎不绝,围在这小小的报馆上,倒不像是在举行开业仪式,不知道的人,反而以为这些贵小姐富少爷们是在参加什么盛大的宴会。

李博江用手肘搡了搡沈逸梵的腰,手夹着一根雪茄,抽了一口,对沈逸梵说,“你看你三弟,蜂围蝶阵的,是给了那群娇小姐下了什么迷魂汤?”

几个男子凑在沈逸梵的旁边,笑闹着说道,“是啊,逸梵,快说说,你那三弟怎么有那么大的魅力?”

抱怨声起,“这也太受女孩子的欢迎了吧?”

不远处的,沈清川穿一身雪青绸色西装,手袖上是镀金纽扣,身形颀长,鬓发如墨,眉目如画,皎如玉树临风,立如挺拔修竹,笑如朗月入怀。

两眸更似盈水秋波,裁出一双多情眼,单单是他站在原地,就成了一副青山绿水的画。

沈清川的两侧,都站满了秀美漂亮的女子,脂粉团香,云鬓如烟,她们朝着沈清川贺喜,沈清川一一接受了,眉眼溢满了温柔笑意,似风如月,每一句贺喜都有回应,没有忽略任何一个人,脸上也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那群女子笑语不断,忍不住想多挨着沈清川一点,多和他说几句话,凡是有个微笑回应,或接到一个眼神,就忍不住心花怒放。

想要这个人多说几句,心里的欢喜就浓上几分。

恨不得纵身跌落到沈清川的眼眸中,若那眸深处似个清冽酒泉,瞧上一眼,就身心皆醉。

其他的男子忍不住心里泛酸了,似有人打翻了一坛腌了好几年的酸菜坛子,酸味弥散开来,说出的话就跟溜了酸水似的。

“你说你那三弟怎么那么招女孩子喜欢,这大半个渤海城待嫁娇小姐的芳心都砸到他身上去了。”

沈逸梵手臂搭在李博江的肩上,笑的眼睛发亮,声音里满是得意,他说道,“这啊,你是羡慕不来的,我这三弟天生就是招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