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途中(第2/3页)

什么叫做中进士而已?这话说出去能气死天下大半读书人,也气得周大儒拿起戒尺棒打小弟子。当然对此,程晋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老师当年年少成名,弱冠之龄便得中状元,书画双绝,一路做到了国子监祭酒的位置,而老师的大弟子,也就是他的师兄傅承疏更是连中三元,不仅出身名门,本人更是文采斐然,生得又一副谪仙模样,京中无殊公子的名头,那是无人出其右。

他这个小弟子如果只考个平平无奇的进士,确实是过于拉胯了点。

但理解归理解,为了争口气再读三年书?程晋不干。

那段时间他玩命读书,最后还是去考了会试,各种因缘际会吧,居然还捧了个探花回来。十八岁的探花,总算是没辱没师门,当然也算不上多么出彩。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探花得入翰林。

入翰林还得读书,不仅如此,还得替老皇帝写各种辞藻华丽的公关稿,业余时间还得修书编策,在翰林呆了两年,程晋觉得自己日渐头秃。

周大儒每每提及小弟子,都是拂袖叹息。

也幸好只需要呆两年,程晋过了吏部考核后,想都没想就选择了外放。

不过在此之前,师门三人聚在一起开了个小会,因为师兄身份特殊,如今老皇帝的身体不大好了,京中夺嫡的气氛也愈发浓厚,程晋便为自己选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当县令。

原本来之前,程晋还带了个师爷,却没想到人都走到半道上了,却收到了家中传来新丧的信件。没法子,古代孝大过天,这也是为什么程晋只带了个书童上任的原因。

程晋收回心思,借着微弱的烛光看了一眼楼婆婆,这才开口:“婆婆,可是有什么必须遵守的风俗?”

然后,程晋就坐在小马扎上听楼婆婆讲了小半个时辰的狐鬼志怪故事。

懂了,楼婆婆是个灵异故事爱好者。

夜很快深了,楼婆婆已经去歇息,阿从便收拾东西,便道:“少爷,您和婆婆刚在聊什么呢?”

“聊一些小孩子不能听的故事。”

阿从立刻道:“少爷,我都十四岁了,已经到了可以娶妻的年纪。”

程晋已经脱了外衫,这会儿拿着把折扇歪在塌上,一副没骨头的模样:“怎么?你家少爷还没娶妻呢,你就想着娶亲了?小阿从,了不得啊!”

书童阿从:……嗨呀,超气。

不过阿从气归气,心里还是很尊敬自家少爷的,虽然自家少爷总是拿话逗他,但如果不是少爷,他恐怕早就变成孤魂野鬼了。

“少爷,老先生临行前,可是让您言辞正经些的。”阿从板着小脸道。

“好了好了,别气了,说与你听便是了,你家少爷我哪里不正经了?”程晋回味了一番刚才的志怪故事,挑了个不甚恐怖的说道,“说这婺州金华啊有一种猫,其猫在家饲养三年以上,便可吸吐月华,久之便可成妖。猫妖向来诡异,据传这金华猫若想魅惑人,遇男可变女,遇女可变男,皆是姝色,常人多被其迷惑,所以啊,小阿从,单身保平安,懂否?”

阿从已经气得不想理自家少爷了。

伴着本地猫妖的睡前故事,主仆俩相继睡去。

第二日,程晋告别楼婆婆,临行前,楼婆婆告诉他,外地人到了金华,不论相信与否,都该去城隍庙虔诚地拜上一拜。

程晋现代思想,当然不信怪力乱神,但他也看出楼婆婆一番好意,便真诚地应了下来。

如今天下有十三司,换算一下就是现代的省,每司有一府城,约等于省会城市,金华府便是浙江的府城。像是首府之地的县令,不是什么偏僻贫穷之地,向来都是升官的好去处。

像是金华七县,每个后头都有大批人在排着队等候,按理来说,是轮不到程晋插队截胡的。但谁让前些年金华西南之地草寇贼子过多,政府便划了周围兰溪龙游等地的片区,另立了一名曰“汤溪”的县。

原本朝廷是招安了一批“草寇”自治汤溪县,想以此平息贼祸的,但谁知道越治越乱,金华府这些年的政绩被这个短板疯狂拖后腿,知府也很难办啊,天天上折子诉苦,京中一顿扯皮,这个看似不错其实鸡肋的县令就落到了程晋头上。

谁都知道搞好了汤溪县能大大地长眼,但金华西南山林众多,瘴气遍布,还有不少百越夷族,方言难懂不说,还有各种鬼怪传闻。便是一身正气的武官都不想前往那里剿匪,更何况是读圣贤书长大的文官了。

但于程晋而言,却是个还算不错的好去处。

一来汤溪的治理自由权度高,他怎么也算是京中有人,当地的府官不会过于为难他;二来他也没那么大的权势野心,能当一地父母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