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4/4页)

过了一会儿,见没事了,才出来帐篷看弄吃的,不弄吃不行啊,这味道太诱人了,肚子都在抗议。

洛宵也被香味撩醒了,洗漱后,神情还有些迷糊,看到在帐篷旁煮粥的洛言笙,走过去坐靠在哥哥肩上,闭着眼睛继续睡。

洛言笙侧头看他,一手搅拌着粥,一手抱着少年的腰,轻笑道:“饿了吗?”

洛宵点了点头,脸蹭得他肩膀痒痒的,还没睡醒呢就被馋醒了,这可爱的小迷糊样,看得洛言笙轻笑。

然而何止洛宵被馋醒,大半个聚落的人都被馋醒了,高阳几人也在煮粥,羡慕地看着靠在大佬肩上睡的洛宵。

真有福啊,一觉睡醒就有美味吃。

洛言笙煮的是螃蟹粥,放了生姜去味,还加上了切碎的香葱。

若是只是煮粥也不至于香醒大半个聚落的人,关键是他还做了饭团。

切碎的腊肉、河虾还有章鱼丝不住在石板上翻炒,翻炒熟后又加入胡萝卜丁等,再加入几种调料,炒得油滋滋的,浓香入味。

再把这些加入蒸熟的糯米饭中搅拌,混合均匀,将糯米浸染得油亮金黄,扑鼻的香味引得小聚落的人不住擦口水。

一大早在大佬的神厨下起来忙活早餐,眼睛还时不时往那一个个黄褐色的饭团上看,有些垂涎,也有些不解,早餐为什么要做两份完全不同的?

正煮粥的吴艳也有些好奇,但她没问,因为洛宵帮她问了。

洛宵还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被早餐香味勾起来,出来后靠在洛言笙肩上接着睡,等彻底睡醒了时,才拿起放温了的螃蟹粥吃。

吃着粥,看着石板上一大早就把他勾醒的腊肉饭团,拿了一个配粥吃:“哥,你煮粥又做饭团的,太多啦,吃不完的。”

“这些是午餐。”洛言笙把一个个饭团放到食盒里,“今天会下雨,下雨了就不方便给你做东西吃。”

洛宵抬头看天,天气挺晴朗的,看不出下雨的征兆,不过末世天气变化多端,洛言笙既然这么说,那就一定会下雨。

经过章鱼异兽以及神级厨艺后,洛言笙在聚落里都快成为他们的神了,此时听到偶像的话,立刻也纷纷动手做起了午饭跟晚饭来。

末世这天气不下雨则以,一下雨就会连续好久,烦都烦死人了。

原本只做早餐的吴艳闻言,也立刻动手做起了方便携带的饭团来。

洛宵把饭团吃完,也没再拿了,乖乖吃着螃蟹粥,美味的螃蟹粥一点儿也不比饭团差。

吃过早饭,洛言笙等七人就要走了,高阳也早料到了大佬不会在这小聚落多待,听到他说要走,立刻就收拾好东西放车上。

小聚落里的人依依不舍极了,是真不舍,这年头这么强大、性格还这么温和,关键是人长好的强者,实在太少太少了,不说其他的,每天光是看着干净整洁的一群人,聚落里的人心情都会好。

可惜了,小小的聚落是留不下这么强的人。

江小兰两姐弟也过来送洛宵了,受过洛宵照顾的两人目光满是感激与不舍:“洛宵哥哥,再见。”

洛宵也朝他们摇手说再见。

随后车开了,看着后面越来越小的一群人,直到看不到人了,洛宵才转过身,头靠在洛言笙胸膛上,心里有点感慨,又得过上远离人群的生活了,虽然他们七人也勉强算一群人。

临近中午,果然如洛言笙所说的那般,天下起了小雨,大滴大滴地雨滴砸车上,车窗不住滑落的雨滴遮掩了外边的雨幕,给行路带上了不少难度。

夏天快过去了,天原本就有些凉意,大雨一下,气温更无端降低了几度。

对于异能者倒没什么,但对于洛宵可就冷了,简直是冬天穿了夏天的断袖,好冷,忙窝进洛言笙怀里取暖。

洛言笙抱着他,拿出薄毯给他盖上,有了薄毯盖,洛宵才好了些。

“饿了吗?”

他拿出装着腊肉饭团,盒子一打开,浓香的腊肉味扑鼻而来,洛宵原本不饿的,但一闻到这香味,立刻点头,拿一个吃起来。

饭团已经凉了,但味道也不差,还是香香糯糯的,吃起来很有嚼劲。

两兄弟在后面吃得津津有味,可苦了坐在前边驾驶座跟副座上的叶志新跟吴艳,忙追上前边的车,对开车的高阳点了下头示意午饭时间,两车就一起停在路边吃起午饭来。

他们的午餐也是饭团,当然盗版的饭团,跟盗版章鱼烧一般,不光模样比不上,味道也被甩了一大截。

闻着香得诱人的腊肉香味,再吃着嘴里咸过度的饭团,叶志新跟吴艳相对无言,唯有泪两行。

跟大佬吃午饭,好受罪啊,好羡慕高阳车里的,不用受罪。却不知高阳三人也在羡慕他们,受罪是受罪,但至少闻着下饭。

这饭团实在是,太咸了,吴艳这败家娘们,盐不要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