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2/2页)

“请问你找我有事吗?”陶学坐车去睁开眼,他又不是傻的,怎么会感受不到对方的视线,如果不是被秦冶看多了,陶学已经能够自动分清楚眼神里的爱意,他都要以为阎宇喜欢自己了。

阎宇紧张的抓了抓手背,“我真的觉得你唱的很好听,期待你晚上的表演。”

陶学看向他,才发现短短两句话,阎宇脖子都红了一块,又听他补充道:“歌词写的真好,我真的很喜欢。”

原来不是难以接近,这是很少和别人交流,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冷淡吧。

陶学笑道:“歌词是我师兄写的,他如果知道你这么喜欢他写的歌词,肯定会很开心。”特别是这么质朴的夸奖,薛王真的比较喜欢听这种。

阎宇:“真的吗,那我也很开心。”

陶学:???

见他一脸疑问,阎宇解释说:“他这么些年写的歌我都听过,我是他的粉丝。”

陶学了然,原来是师兄的粉丝,想必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陶学也不介意,很上道的说:“有机会的话,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阎宇看起来很高兴,虽然气质依旧很冷淡,他说:“谢谢你。”

陶学站起来:“一起吧,马上要七点了,我们去场地。”

凯斯庄园主张自然,所以把演唱现场装扮得很有田园特色,到处都是花篮和果篮,嘉宾们都可以随意采摘食用。

陶学还以为他们要在后台准备,然后等着按顺序上台,但他看到现场布置的时候,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依照以往的经验,主办人肯定是会搞点幺蛾子的。

果然,穿着旗袍的主持人上台讲了演唱规则,歌手会和嘉宾们混坐在一起,待会儿哪道灯光打道谁,谁就起来唱。

现场的交谈声很少,因为都是来自各领域有成就的大佬,全都凝神把台上的人看着,这么多老板一样的眼光,也亏得主持人是个熟手,宣布演唱开始后,有条不紊的踩着高跟走下台。

陶学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环视一周,发现有些同样要上台的歌手脸色不太好。

就跟上学时候,有老师要抽人回答问题一样,可能本来就对自己没有信心,还伴随着这种随机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轮到自己,大多数人就都开始紧张起来。

陶学拧了一颗葡萄扔嘴里,之前他在那个长廊看着那些长势好的不得了的葡萄就很想吃,现在能光明正大的吃他当然要吃了,还顺便捏了个递给阎宇。

阎宇和他心态差不多,默默的吃着陶学递给他的葡萄,两人看着一点也不像是要上台演唱的人。

周围的环境慢慢的暗下来,偶尔能看见某些人反光的眼镜片,人们很显然也习惯了主办方的奇葩手段,大部分都很镇定,突然有一声惊呼,伴随着一束灯光忽然打下来。

照亮了人群中的某位歌手,这位兄弟可能也没想到自己是第一个,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话筒就在每位歌手脚边的篮子里,他拿着话筒穿越人群,最后停留在台上唱起来。

毕竟是被选来参加大会的人,就算刚开始紧张,后面唱一会儿也就调整过来了,唱得入迷。

开头有人唱了,接下来的人自然会好过很多,又是一个唱完下台的,眼看着灯光又打在了另外一个地方,陶学有些郁闷的给上一场的人投了一票。

一个梳着脏辫的男人还没上台,就站在位置上就是一段bbox,混着节奏点很强的背景音乐,现场本来就已经预热完毕的氛围被这人彻底带了上来。

唱完一段bbox,人已经走到台上,台下人全都鼓起掌。

陶学也在鼓掌,因为他不会bbox,哪个男孩不喜欢这种超酷炫的节奏呢,后面开始唱歌的时候,阎宇突然来了一句:“不好,气息不稳,没有润色过后的好听。”

陶学:“你小声一点,人家看过来了。”

阎宇拧着眉头没说话,听着这人唱完,没等灯打下来,这人就把话筒递到了他面前。

“这位气息很稳的选手,你上来唱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