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3/3页)

他们连银子都没来得及花。

差役从那奸夫家后的井里找出凶器,此案便告结案。这若是妇人伙同奸夫杀死本夫,定是个死罪,娈童却没这说法。桓凌只能拟个劫财杀人,发往汀州府监禁,等待报上朝廷,秋后问斩。

一场杀人案轻松告破,而且预想中的强盗案也并没有发生,对于府县两套衙门来说都是值得额手相庆的喜事。

不少人去恭喜桓凌,那孀妇得回银子,也千恩万谢,又要给钱又要给他立长生牌位。桓凌当然拒绝了,对来恭喜的人也直说并非自己擅断案,只是有个好师弟帮他参详,才能如此轻松结案。

时官儿于验尸、断案方面,实在比他强得多。

他刚上任时,也借了几本洗冤录之类的书来看,书中只写了夏月尸体合在一二日间色变,三日则身胀蛆生,四五日则头发脱落,却不像宋时能说出那么细微的变化。且书上只写着如何检出刀伤死、淹死、勒死、毒死、汤泼死、殴打致死等种种死因,却不会再教人怎么从刀口推断用刀人的形体、动作和力道之类……

府里的推官、仵作也不懂这些,他师弟小小年纪倒会许多新奇的检尸法,若非从广西哪个积年的仵作手里学得,就一定是天授了!

怎么看还是更像天授。毕竟他们时官儿当年便是名传保定府的神童,才叫他爹一眼看中,带回京来当学生的。

虽然脚印是他对比的、身高是他算的、差人是他派的、案子是他审的,可在桓凌心里只觉得这事都该归功于宋时检尸检得好。

不逊前朝的宋提刑。

宋提刑便是建阳人,又任过长汀知县,宋时此时就在长汀,或许冥冥中就有定数,合该前后两个姓宋的、与汀州有关的人都擅长验尸、断案?或许也都该出一本教人断案、洗冤的书?

时官儿如今忙着学业,过两年登第后定也是朝中栋梁,或许没空写这些庶务,他做师兄的倒可以零碎记下他用的法子,多年后替师弟整理出一本《洗冤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