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2/4页)

“其实,我觉得,单纯从性格和做事手腕上来说,你比太子殿下更像陛下,他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你也不会。”

“所以,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快点起来罢!赶紧将这些螺肉挑出来,我也不单单是为了做给皇叔和三郎吃的,他们的做好了,接下来做的都不要拿出去了,你带着路上慢慢吃,虽然朝廷此番定会准备周全,出门在外,到底也要吃饱才好,这炸酱我用油浸了密封起来,烹饪鱼虾的时候放一些进去,或者拿来蘸馒头味道都不错。”

“春笙,我突然有些感激那个女人了,当年若非她执意将我们送到别院,只怕我此生都不会与你相遇……”猫爷没想到自己的一番筹谋,到头来居然只有他家河蚌一个人看清楚了,一时间有些感慨,也有些不甘……他还没有趁机讨要些好处呢!

坊间那些话本子里不都写着吗?夫君出征之前,夫郎百般不舍,便会在床笫之间任由夫君这样那样……百般顺从,简直想想都要血脉贲张了!

为什么自家河蚌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其实不是白掌柜徒突然变聪明了,只是这厮上辈子就是在各种热血帝王剧里熏陶着长大的,什么汉武大帝啊、康熙王朝啊,虽然他没做过皇帝,但是他看过别人怎么做皇帝啊,上下五千年,多少皇帝啊!也难怪他能这么快就猜到当今陛下的想法了。

皇帝还真这么想的,登基后的第一场对外战争,打的更多的是自己的脸面,可以说,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确保这场战争取得胜利,而王鲲风,则会是这场大战之后,替他掌管好这批半妖军力的最佳人选。

一来,王鲲风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总归比外人放心些;二来,王鲲风有个致命的弱点,和那些无牵无挂、没有父母亲人的半妖相比,他有心爱的人,也有不得不保护照顾的亲人,有弱点的人,皇帝用着才放心。

不然,他也不会令人去将阿姌和那个亲手养大王鲲风的乳母给接到皇城来了。即便是亲生的儿子,有些事情,还是得掌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甚至于,皇帝近来对皇后多有敲打,也是因为皇后有些得寸进尺了,竟开始染指太子妃的人选问题了,这是他和宗亲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何时轮到她来指手画脚了?太子正妃关乎一国安稳、朝堂平衡,又岂是后宫可以干涉的?

假扮柔弱凄苦试图骗取夫郎怜惜的清河郡王,不幸骗局被戳穿,代价便是替自家夫郎将采买回来的一百多斤小黄纹贝全部煮熟,将贝肉挑出来晒干备用。

“趁着王大娘和阿姌还没到,咱们赶紧把这些炸酱做好,王大娘离开皇城许多年,阿姌更是从小便在外面长大,我知道这皇城中人大多都是只认罗衫不认人的,到时候少不得要带她们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衣裳首饰。”

想到王大娘的身份,还有阿姌那异乎常人的眼眸,王鲲风顿了顿,卖力地扛起装了小黄纹贝的箩筐,哗啦一声倒入大锅,开始点火烧灶。

因为这些贝肉是打算做成炸酱给自家猫爷带着路上吃的,小心眼的白掌柜便不肯让别人帮忙,免得到时候知道他又做了新的酱,万一陛下令人仿制的不成功,又来打劫他怎么办?

只有花蛤大小的小黄纹贝,贝壳上带着一圈一圈可爱的桔黄色花纹,这个季节正是这种贝大量上市的时候,一篓子十斤小黄纹贝,才卖一串钱,许多舍不得买鲜鱼的人家,都会买些小黄纹贝回去清蒸或者拿葱姜炒着吃,也算是一道海鲜了。

小黄纹贝的肉不算大,剥出来只有小指头大小,肉质却十分弹牙,晒干了之后拿来做炸酱,比螺蛳肉还好吃,猫大爷一边挑一边吃,还不忘用竹签子挑一块塞到白春笙嘴边。

“你吃吧!”白掌柜对于什么调料都没加的原生态贝肉没什么兴趣,一心一意在那儿剥蒜,给生姜去皮,手速快的惊人。

厨房里煮贝壳的鲜味,成功将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鱼鳞皇叔和三郎给勾搭了过来,这两个蹭吃已经蹭出了经验,知道侄媳妇大嫂对毛绒绒的喵星人最没有抵抗力了,特意变成猫跑了过来,果然成功得到了投喂。

一大一小两只猫蹲在那里埋头吃了个痛快。

第二天,猫大爷照例起了个大早去上早朝去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身后却跟着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那男子也穿了将军的铠甲,看着总觉得有些面熟,却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

直到三郎抱着一碟鲜贝肉煎饼走过来,白掌柜才恍然大悟!

这一位,十有八九,便是龚夫人娘家大哥了,俗话说外甥似舅,三郎的相貌,果然有几分像眼前这位将军。

三郎也有些呆住了,怀里还紧紧抱着吃了一小半的鲜贝肉煎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