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番外:一池春水映梨花③(第5/5页)

“遇”这个字,在我看来有一种神秘的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了。有着宿命的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的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一定要有原型,那一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一个字:“情”。

所有一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了情,就有了尊重与爱惜,有了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我一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了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一个推开的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了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么自己粉身碎骨,要么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的一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的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的,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的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么多,其实真正的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了玩。我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的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一种造迷和解谜的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的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一种自虐的快活。

因为我别的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钱。

《遇蛇》就是这样一个玩的东西,残次品,硬伤很多,BUG很多。尽管我已很认真的在玩,它依然离我想象的距离很遥远。

我写的并不好,对这一点,我心中很清楚,并非常愧疚。

对这一路陪我走来的所有朋友,对所有半路插队的朋友,对《遇蛇》完结后赶来的朋友,愧疚的鞠个躬。

如果你们看了书,看了这篇不是后记的后记,请一定谅解这篇小说作者的不严肃。

于是,大家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