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心里有点痒

朝书桌走过去,笔记本旁的杯子里还残余着咖啡。

林远看着面前的一切,忽然觉得他和钟恺凡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

林远记得钟恺凡最烦别人乱动他的东西,书按类别排得整整齐齐,每周都会换床单被套,就连多肉植物他都会定期修剪。钟恺凡有轻微的强迫症和洁癖。真不知道住在一起的那几年,钟恺凡是怎么忍受他这种经常丢三落四、袜子都凑不到一对的臭毛病。

找不到充电线,胡乱从床头柜扯出钟恺凡常用的线。把手机扔在地板上充电,钟恺凡第二天起床时差点把他的屏幕踩碎,伸手把被窝里的人捞出来,瞧着他那副细皮嫩肉的模样,钟恺凡想了想,还是忍了。

最可气还不是这些,是这位罪魁祸首偏偏特别擅长卖乖。有次林远下课回来时,在学校后街的街巷里捡到一只流浪猫,他想都没想把猫带了回来。

那只橘猫还没有掌心大,绒毛沾着泥巴,就连那双稍微好看点的眼睛还发炎,耳朵里还有耳螨。

钟恺凡看着他就烦:“你能不能养只健康点的猫?”

“它很可怜,我不把它带回来,它说不定就饿死了。”林远把猫抱到洗手间洗澡,用吹风机烘干它的毛发,比刚捡回来时稍微能入眼。但由于太瘦了,他有点担心养不活。

抱着手机翻遍了帖子,学习如何养猫,从猫粮、猫砂、玩具到疫苗,林远看得眼都花了。后来他干脆把猫带到宠物店做了全面的体检,兽医说猫挺健康,记得给眼睛消炎、除耳螨就好。

林远伸手逗弄着猫:“听见没,从今往后就跟着爸爸了。”

没过几天,家里多了一堆猫咪用品,林远还专门买了个猫窝,远远地看上去像一座小别墅,但是他的橘猫从来不进去睡。

后来林远忙起来了,只记得给猫喂猫粮、铲猫砂,很少陪它。

钟恺凡有一次听见他在客厅里自言自语:“发财,你要乖乖的,我已经给他买了好几次耳机了,你再咬坏了他的耳机线,爸爸就不护着你了。”

他护个屁,想起来了‘发财’、‘发财’地叫,忙起来了几天不搭理他的猫。

钟恺凡在客厅做课上要用的PPT,发财就跑过来,偎在钟恺凡腿边打盹。

你动一下,它动一下。

甩都甩不掉,钟恺凡蹙眉:“跟你爹一样烦人。”

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这只叫做发财的猫似乎长大了点,毛量比以前多了,连尾巴都肥胖了些。钟恺凡将它搂了过来,翻看着它的脚掌,只看见几个黑乎乎的肉垫。

环视四周,他这屋不脏啊,怎么猫爪子这么邋遢?

林远有时候一时兴起还把猫抱到床上去睡,钟恺凡有轻微的哮喘,对细微的毛发过敏。哮喘发作那段时间,他整宿都在喘气咳嗽,后来他直接把林远和猫赶出去,不喘了。

嫌弃归嫌弃,钟恺凡还是耐着性子用棉签给发财清洗肉垫,还会涂猫专用的护肤霜。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发财的肉垫已经变成了淡淡的粉色。

到后来,只要钟恺凡趴在沙发上翻看着电脑里的文件,发财就蹲在他背上。

林远就不高兴了,揪着发财的脸说:“你怎么这样朝三暮四?”

钟恺凡扫了他一眼,“你只管抱回来养,又不好好陪它,它跟你亲近才怪。”

林远把发财赶走,没皮没脸地挤到他身边,“你说什么呢。”

沙发本来就窄,两个人更显得拥挤。钟恺凡被他缠得没办法,刚想把他轰走,一侧脸撞见他清澈的目光,心间忽然一颤,想起第一次见林远时的场景。

留着寸头,穿一件白色T恤,浑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直到钟恺凡看见了他的眼睛。

至纯中透着至

欲。

钟恺凡最喜欢他每次受不了时轻皱眉的模样。

林远太会卖乖了,他什么话都不用说,就这样看着你,轻抿下唇,就让人心里仿佛经历一场海啸。或者,只要他想要什么,挂在你脖子上,在你耳边一直叨叨叨,钟恺凡就彻底没辙儿了,甘之如饴地答应他一堆要求。

而现在,林远不敢像以前那样折腾钟恺凡的东西,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次卧,规规矩矩地在客厅里活动。晚餐有人专门送,他实在是不饿,吃得也不多。这屋里关上的那两扇门,林远都没有推开过。

他翻动着电视柜下的抽屉,找到了游戏手柄,百无聊赖之际打了好几十盘。

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打游戏的能力倒是一点都没退步。

钟恺凡回家时已经临近十二点,客厅的灯亮着,屋内却没有半点动静。他下意识地轻轻放下钥匙,换了鞋,四下看了看,见林远穿着T恤和大裤衩歪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握着游戏手柄,电视机屏幕上显示着‘Game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