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一员大将get

观察到王招娣身子微僵,油腻沾着灰尘的头发挡住半张脸,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不但没抬头,反而将头埋得更深,继续往嘴里塞着萝卜头,只是下意识想躲的行为,暴露一切。

若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白露珠真以为自己认错了人,稍稍犹豫一下,还是觉得既然看见了,不能当作没看见。

将车停好,把布袋里的饭盒和勺子拿出来,走到啃萝卜的王招娣跟前,“吃这个。”

王招娣原本是想站起来跑的,一阵风吹来,让她闻到铝制饭盒缝隙里的肉味,大脑根本来不及考虑,手就伸出去抢了过来。

打开饭盒,左边摆着一个白馒头,两层隔板里,一份是青椒茭白炒肉丝,一份是麻婆豆腐。

王招娣猛吞口水,拿起馒头咬了一大口,接过白露珠递过来的勺子,舀了一大勺肉丝往嘴里塞,吃的狼吞虎咽。

看到她狼狈的样子,白露珠情不自禁微皱眉头,不知道发小怎么会跑到菜站来捡烂萝卜吃,大冬天浑身散还散发着酸味,起码一个星期没洗头洗澡。

人本来就瘦的不行,刚才抬头的一瞬间,一双眼睛都瘦到凹进去了,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皮包骨,骷髅架子。

馒头容易噎人,白露珠转身拿出车篮子里的保温杯,打开盖子吹了吹递过去,“下班之前加的水,小心烫到嘴巴。”

在大冬天流落街头一个多星期,骤然感受到温度,不知是生理还是其他原因,王招娣抬头喝水的时候,两行长泪顺着眼角滑落。

狂风暴雨般进食后,吃饭速度降下来,白露珠见到后,指向拐角台阶,“去那坐着吧,蹲久了脚麻。”

王招娣没吭声,人倒是站起来,往她指的台阶走,一坐下就伸长了腿绷直,是真的脚麻了。

白露珠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五点了,再看向正常速度吃饭的人,“你等下回家吗?我正好骑车载你。”

王招娣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摇了摇头,声音干哑:“露珠,谢谢你。”

白露珠站到旁边,看了眼蛮干净的台阶,终究没坐下去,“虽然上班以后都忙,咱俩平时说不上几句话,但好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又是同学,换了别人,我可不会瞎管闲事。”

“……我知道。”

王招娣将剩下沾着手指灰印的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完咽下去后,又抬头看了一眼光鲜亮丽的白露珠,再三犹豫后,终于开口:

“我动手打了我爸,跑出来一个多星期了。”

“啊?”得到一个相当意外的答案,白露珠下意思发出惊讶声,“你打了你爸?为什么?”

不怪她惊讶,整个街道没有比王招娣还要倒霉可怜的人了,家里明明有两个工人,却从来都没享受到什么好处,她父亲拖家带口做侄子的‘大孝子’,好吃的好用的全补贴大伯家那边。

本来还以为是不想嫁给鳏夫才偷跑出来的,没想到居然是因为动手打了她爸!

听到这话,白露珠心里觉得特别解气,其实长大后是因为,有点讨厌王招娣的逆来顺受,怒其不争,所以才渐行渐远。

上辈子两人结婚后,就更没什么来往了,后来回娘家时听邻居这么说过——

招娣的男人真是打心眼里毒,把她打的皮开肉绽,再拿沾着盐水的柳条往她伤口上抽。

具体是真是假不知道,但后来看到过一次王招娣,三十多岁老的像五六十岁,头发都变得花白,皮肤像是枯树皮,她丈夫就更老了,满脸褶子,还瘸了一只腿,逢人就笑,唯一印象是看着倒很和善。

“我爸给来娣说了婆家,也是个死了媳妇的人。”

王招娣说起这事,仍然无法控制内心的怒火,“本来觉得我是姐姐,我认命了,只要来娣能多读书,以后考进厂里当工人,再嫁给正常的小伙子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他居然连来娣也不放过,就因为王二刚的对象又多要五百块彩礼。”

“来娣不是才十五岁?”白露珠拳头都硬了,“你不去告他,自己跑出来饿成这样?”

“是先订婚,等来娣到十八就结婚。”王招娣握紧拳头,“他打我一巴掌的时候,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就往他脸上回了他一巴掌,等反应过来也不后悔,那一刻明白很多事,原来我心里早就不把他当父亲了。”

“你该往大了闹,闹到全街道人都知道,闹到他厂里去,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对侄子有多孝顺。”白露珠气道,说完又想到招娣妈,“你妈什么反应?是不是还向着你爸?”

王招娣摇了摇头,没吭声,接着又摇了摇头。

白露珠叹了口气,“那你现在住哪里?”

“前两天住车站候车室,后来看到我妈去找我,我就躲西山桥洞去窝着了。”王招娣将饭盒还给白露珠,“露珠,谢谢你,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