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本是丁香(第3/4页)

大学几年,我这个“姐夫”几乎像隐形人,没给我留下任何印象。姐姐经常回娘家住,一宿一宿地枯坐在桌旁,对着窗外发呆——那样的美若天仙,却这样的命薄如纸。

翩翩的张扬的嘲笑如密音穿送,声声都打在我心头,“你觉得厦门小而破,只是因为你不过是个小市民罢了,以你和你的家庭那种层次,看哪里不是小而破或者大而破或者新而破或者旧而破——一个人在自己的出生地都无法出头,很难想象在别处会如何……”是,她是对的,只有她这种含金匙的大小姐才可以肆意挥霍青春,我们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步走错,则万劫不复。我低下了头,可翩翩的每个字都打在我心尖上,“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傻,也一定会得选择——名不虚幻,利也实在,说金钱万恶的人,只因他没有!”

假期后我从内勤转型到销售,因我比较熟悉业务,多少也算得老员工。销售员虽然月薪和提成都比内务高,但工作量要大很多,而且时间也不由自己控制,姐姐的到来帮了我的大忙。

我想世间的人大抵分两种,一种是天赋异禀少年老成,心窍玲珑通达世事,比如拜相的甘罗或者领兵的孙坚;再一种是大多数人,需得经历风雨历练,才可将风景都看透。姐姐显然属于后者,离异后的她沉默不少,我知道她唯一的儿子被判给了男方,见上一面都非常困难,但她从不倾诉,亦不在容颜上显露出来——也许是因为她面容上已有太多的苦难,多了一两条旁人也不易察觉。

小剑成长得非常好,两岁的时候已显示出美男子的痕迹,微笑的脸庞好似带露的百合,姐姐带至外间散步,所有的婆婆妈妈都会伫足赞美两句。三岁的时候已经人小鬼大,凡事都肯保持着一个儒雅的微笑,矜持地说:“谢谢”、“请”、“不要太麻烦”、“你永远是受欢迎的”……四岁的时候显示出卓越的音乐才能,拉小提琴时喜欢穿大领子藏青色水手服,同班或邻家的小女孩总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和他攀谈。

英式教育对小剑十分有利,和我们一起出去就餐,知道主动替大人开车门、拿大衣、拉椅子、递杯碟,自己切牛排持汤匙的姿态非常正宗和娴熟,俨然一副小绅士的派头。

我依稀记得幼年时候妈妈曾向楼下阿婆抱怨:看孩子长大,时间过得最是快,不知不觉间,自个儿就老了。当时我只觉得妈妈没话找话,待临到自己身上,才惊觉是怎么回事。

小剑常去练球的草场上种着一棵玉兰,那玉兰已经很老了,枝枝桠桠都是岁月的斑驳。但冬天叶子掉光后,春天又蓬勃地长出来;待到秋天干枯,夏日便顶了一头的香花。但紧接着又花落,又是花开,叶子逐渐枯萎又逐渐繁盛……时光像拉不完的磨,在这无休的季节更替里,漫长得好似永生——而我是这永生中无力抗争的囚徒。

工作是辛苦的,比工作更辛苦的,是心的麻木。这样一间小公司,做好了也不见什么前程,做不好却涉及到家人生计。不停地赔笑、不停地陪酒,从一间诊所奔波到另一间诊所,从一个城市出差到另一个城市。艳阳的下午总能看见车如流水马如龙,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却是相当的寂寞:白色的是车头灯,红色的是车尾灯,被太阳稀释得淡而又淡,但是那样重叠往复永无止息,仿佛在演绎我浓得化不开的寥落。

我回去的时候姐姐已经哄着小剑入睡,但听到我开门的声音,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咕噜噜地睁开,缠着我给他讲故事。我周身疲惫,但依然不肯违了这小小人儿的心意,于是掖好他的被角,细细讲给他听:

一个王子,他被施了恶毒的魔法,变成丑陋的青蛙模样,所以他日日蹲在金色的井台上,等真正的心上人到来,只有她爱上他并吻了他,他的魔法才会破解,变回英俊潇洒的模样……

一个王子,出海时不幸落难,被一只美丽的小人鱼所救,但他竟以为恩人是邻国的公主。小人鱼为了他,放弃了家庭、姐妹、美丽的鱼尾和甜美的声音,但都不能打动他,在他和公主新婚的头一夜,小人鱼跳入了大海……

一个王子,到了适婚年龄,大家觉得要选真正的公主,才配得起他尊贵的教育。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就是七层床垫七层厚褥七层羽被下放一粒小小的豌豆,能感受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公主……

一个王子,因为到了成人的年龄,于是告别父亲去远游,但是误走进了一座有魔法的玻璃山,并差点被女巫加害。但是他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女巫,还赢得了举世无双美丽姑娘的芳心……

一个小王子,居住在自己寂寞的星球上,那个星球每天能看43次落日。有一天一个玫瑰花的种籽飘落到这里,于是小王子以为她是宇宙间唯一一朵玫瑰花,并且爱上了她——因为寂寞,玫瑰花成全了小王子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