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文化沙漠(他没想到妻子比自己还着急)(第2/5页)

阎肇就在这时回头,猛的一把摘了墨镜,一双厉目,一脸愕然,耳朵恰是滴着血的猪肝。

司机也给吓坏了:“我解释一下,咱们阎队才刚下飞机。”

太意外了,陈美兰心里还有点遗憾,因为公安部说过,4号才见面,而且于她们这些分别两年的警嫂们,部里组织了一场见面会,要在记者发布会现场,记者的见证下才会见面。

她为此,明天才准备敷面膜,做头发,还力争想当警嫂中最漂亮的一个。

这男人,从不按常理出牌。

他这还不到时间啊,怎么就回来了?

“走啊,上楼,回家去。”陈美兰于是说。

阎肇的工资,是按三个月一回寄回国的,出国后是按国际警察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的,一月5000,还有奖金,是一年一发,攒了几年,现在也算有钱人,他一本正经,居然来了句:“不是约好的,住宾馆?”

这男人直戳戳的,分明司机在,都不会迂回一下。

虽说分开这两年半,偶尔也能打个电话,能写信,但走之前俩人是约好,他走之前那天,要去住宾馆,对了,还得要聊聊她重生的事的。

那些事,不可能电话,书信,只能当面聊。

阎肇做事,一板一眼,这是要续上上回的事儿,跟她去宾馆聊天。

因为司机一直在笑,陈美兰只好上了车。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妆马靠鞍,本来一个很普通的男人,要他还是平常的衣着打扮,不要戴墨镜,陈美兰当然认得他,还会立刻使着他给自己揉揉脚。

但因为阎肇戴副墨镜,又不说话,陈美兰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车往三环内开,今天去的是贵宾楼饭店。

虽说治安一直在变好,但九十年代的首都,什么奔驰宝马,马自达的小跑车,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红灯随便儿闯,马路就是他家的,车里大多小年青,看起来不咋起眼,但只要他们报个名字,小交警们连查都不敢查,会立刻放行。

相对他们,红旗属官方用车,再挂个军牌,老老实实,走的跟蜗牛似的。

陈美兰以为阎肇今天晚上,是要单跟自己过个二人世界。

但刚到贵宾楼门外,就见一帮子穿橄榄绿制服的公安,其中,还有一个被推在轮椅上的老人,大冬天的,老人戴了顶毡面礼帽,还戴着口罩,穿得多。

陈美兰没认出他来,但认得推轮椅的阎东雪。

所以那是顾霄。

顾霄的情况是这样的,自从在301医院治好病之后,就转到香港去居住了。

他的公司,虽说股份还在他手中,但控制权,目前在股东们手中。

他怕死,不敢回南洋,只能呆在香港,想要通过外界的帮助,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华国警方跟他谈过合作,愿意帮助他,但被他拒绝了,除了相信英联邦警方比华国警方更有能力,主要是英联邦能给他提供强大的律师团来打官司。

但律师团就意味着高昂的律师费,目前,香港正是归国前夕,房价飚涨,律师费也随之,被提到了一个天价。

顾霄的钱眼看就要花完了,官司迟迟没有结果,这才反过头来,迂尊降贵,来求助华国公安的。

所以今天,应该是顾霄和公安部的人组的局,阎肇是来参会的。

人还没死,钱花完了,拥有一座金山,却被迫二次流亡,顾霄也是够累的。

这种场合,陈美兰不该在场的。

果然,阎肇看有人来给自己开门,说:“你先上楼,我会给你叫饭的,后备箱里有东西,行李先不拿,把别的拿上去。”

这就得说夫妻间的默契了。

阎肇应该属于被提前喊回国的,因为还不到归国时间,不能回家,行李也还没有被公安部最后检查过,不能提的。但陈美兰于后备箱里,看到一个崭新的荞皮枕头。

在那一瞬间,她差点没晕死过去。

阎肇走之前那天,非说老爷子的枕头旧了,要给换个新的,然后把老爷子的枕头抱走了,害阎佩衡睡午觉的时候找不到枕头,差点没把家给翻了,结果,枕头却在八一宾馆的床上。

一看那枕头,陈美兰当然知道,阎肇这是在她开辟的新天地里,给自己找突破呢。司机们的眼色总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司机抢着要抱枕头,还一个劲儿说:“阎队是不是有习惯,非荞皮枕头不睡啊?”

“是,我也是。”陈美兰说。

“你们感情可真好,共用一个枕头。”司机的脑回路也够好玩的。

陈美兰上了楼,刚进房间不久,饭就送来了。

她人不在,但得给厂里打几个电话,布置工作,边布置边工作吃饭,这饭也吃了一个多小时,吃完之后再洗个澡,出来,看那荞皮枕头扔在床上,鼓的像要炸了,于是试着躺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