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天理昭彰(第3/3页)

郑高愣了下后,拱拱手,谦虚地问道:“侯爷如何会想到这些?可否详说?”

“马上就该行刑了。”

陆岺道:“这事晚点说。我也想请教下郑大人,帮我看看,我这点子行不行?”

“行!那等完事了,下官与侯爷去驿馆小酌两杯。”

“好。”

正午到了,行刑开始了。

被捆在柱子上的人已有人昏了过去。凌迟之刑,是要割满3357刀的。但事实是,基本割不到这多刀,人就会气绝而亡。因此,具体割多少刀,其实是看天子的意思。如果天子不想这人很快死,就会说要割满3357刀;如果只是起个威慑作用,天子本人还没这么痛恨这个罪犯的话,那一般只会说受凌迟。

但今日池州各州县法场上的人显是被天子恨毒了,因此每一个人的名字后,天子红笔御批: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绝。

一刀不能少,死了也得割满。行刑的人听到上官这样说后,便明白,今日的活得细细干了。

取指甲盖大小的一片肉,这样慢慢割,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犯人多受罪。

惨叫声在池州各州县回荡着,百姓从最初的愤怒到后面,竟也有些不敢再看。着实其状凄惨,让人不忍再看下去。

人群渐散,甚至有不少受害者也离去了。人性到底是本恶,还是本善,在这里有了答案。

第一天,年岁大的人受不住刑,回到监牢里便死去;第二日,无论死了的还是活着的依然被拉出继续行刑,但在第二日时,法场几乎已无呼叫声了。

到了第三日,法场一片寂静,唯有挂在杆子上的心肝脾肺肾在提醒着世人:天理昭彰,因果有报,莫犯法!